山东: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7号)等7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科技创新合作领域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10;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合作处,联系人:赵青,联系电话:0531-51751126。
(二)高新技术领域
1.“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2.“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
3.“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4.“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17;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张志丹,联系电话:0531-51751153。
(三)农业农村领域
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59;
3.“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4;
4.“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5;
5.“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6.“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7.“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
8.“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4;
9.“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3;
10.“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6;
11.“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
12.“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13.“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7;
14.“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5;
15.“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农村处,联系人:段忠岭,联系电话:0531-51751165。
(四)社会发展领域
1.“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2.“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5;
3.“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7;
4.“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83、010-88387278;
5.“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0、010-88225137;
6.“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2;
7.“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93、010-88225057;
8.“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7、010-58884829;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尹晓东,联系电话:0531-51751172。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及时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3号)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
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
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2号)
5.《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
7.《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7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