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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6月5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15日至6月30日16:00前完成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7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港澳台项目请于7月4日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推荐。

3.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许易茜    电话:18647966014 尉迟文思  电话:6328618

2.组织推荐

联系人:战略规划处  杨  瑞    电话:0471-6328708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8日


发布时间:2023-05-1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