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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其中,科技部与河北省联动实施“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专项的“黄淮海小麦-玉米(大豆)产能提升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项目和“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的“华北平原轻盐碱瘠薄耕地产能提升与第二粮仓建设”项目。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河北省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或中央驻冀的科研院所。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牵头单位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组织申报,项目设计应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应从国家战略和培育河北创新团队角度出发,与河北省科技厅充分沟通后,组织河北优势单位和优势专家联合国家和区域优势资源,研究设计项目。

  四、请各有关单位从科技部网站(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8/5199.html)下载申报通知和指南,按照科技部要求和河北省科技厅工作安排,整体组织设计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于5月31日前将申报书发送到邮箱:hebeikjtncc@hebkjt.cn

  五、河北省科技厅将按照科技部要求,择优确定牵头单位及项目,推荐申报。

  联系方式:庞海慧  0311-85891895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1日

 

发布时间:2023-05-12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