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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强化典型引路,着力遴选并推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方案、浙江样本,推动数字经济往“高”攀升、向“新”进军、以“融”提效,实现数字经济产业能级、创新模式、数字赋能、数据价值、普惠共享“五个跃升”,经研究,现面向全省征集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省内各级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其中,申报企业需满足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初创企业除外),软硬件安全可控,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等条件。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公开分享经验。

二、申报领域

(一)数字技术领域。聚焦云计算与未来网络、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微电子与光电子、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等领域,征集一批具有前沿先进性、自主创新性强、安全可靠、商业应用前景好的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二)数实融合领域。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业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贸易、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等领域,征集一批创新引领性强、应用成效明显的数实融合示范案例。

(三)数据要素领域。聚焦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产业数据价值化、数据安全治理等领域,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明显、示范推广性强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示范案例。

(四)数字消费领域。聚焦数字内容、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出行、电商赋能、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数字街区等数字消费场景,征集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社会接纳度高、经济和社会价值明显的数字消费创新示范案例。

(五)数字基建领域。聚焦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城市、5G+智慧亚运、5G+智慧能源以及量子通信、行业云平台、“北斗+”、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车/飞/船联网等领域,征集一批社会价值明显、高效助力传统基建和产业智慧化升级的数字基建示范案例。

(六)平台经济领域。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农业互联网平台、文旅互联网平台、智慧医疗互联网平台、智慧交通互联网平台等,征集一批对产业赋能作用明显、经济和社会价值突出的平台经济运作模式。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内各级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请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由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组织实施,由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具体开展案例征集、评选和宣传工作。入选的优秀案例将在“浙江经信”公众号、企业码、信息化建设杂志、世界数字经济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上设立主题专区宣传推介,并汇编成案例集,积极推广,促进供需对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需提交基本信息表和案例申报书两项申报材料。案例申报书要求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内容确保真实,不得存在虚假情况,篇幅在3000字左右。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jszjj2020@163.com

2.申报材料的Word版电子稿、盖章扫描件文件名及邮件名称务必为“××领域案例申报+单位名称”,如因文件名称和邮件名称格式不规范,出现统计遗漏,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人:

1.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张雪征,0571-86810631,16657110117(浙政钉同号);

2.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 何  桢 0571-87058117

 

附件:附件1省级有关部门名单.wps

   附件2基本信息表.wps

    附件3案例申报书.wps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3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23-05-05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