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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要求,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优秀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智能床。满足残疾人、失能老人监护、康复、保健、生活护理等需求,包括应用先进数控技术的智能康复床、监护床、护理床等。

  2. 康复治疗类产品。刺激神经与肌肉的电疗器械、磁疗器械、

  超声器械,红外线、紫外线、激光等光学器械,辅助行走练习器、牵引器械、按摩器等生活器具和腰肌训练器、握力器及老年人使用的助步器、关节活动器等健身器械。

  3.健康可穿戴设备。实时、连续监测血压、血糖、血氧、心电等生理参数和健康状态的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

  4. 健康监测检测设备。便于随时、随地、自助完成基础健康状态检测,用于家庭、社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可借助在线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的集成式、分立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和工具包。

  5.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用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拐杖、智能洗浴、智能提示等智能化监测、康复、看护设备。

  6. 家庭服务机器人。满足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无障碍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

  7. 残疾人辅助器具。经济、适用、便利、舒适、环保、智能型辅助器具,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开发的个性化辅助器具,包括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和多功能轮椅、拐杖等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

  8. 其他符合国际国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先进发展方向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生产企业,近2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不合格记录;

  2. 所申报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1家企业申报,同一企业申报产品的品种数量不限;

  3. 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 申报单位2022年度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产品累计投放数量不低于1000台(套);

  5. 申报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的量产定型产品,符合或高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市场应用。

  三、有关要求

  1.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1),企业填报完成后统一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2.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16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逾期不再受理。

  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入围的产品。

  4. 通过评审的名单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并帮助入选企业积极对接各领域职能部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5. 入选《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企业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的入围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朱梦亚  0311-85866029

  电子邮箱:hb85866030@163.com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卢  冰  0311-87908733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杜  巍  0311-83720129

  附件:1.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2.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23-04-28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