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智慧农场建设项目遴选示范基地的通知
北京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智慧农场建设项目由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在示范基地生产环节、库管环节和销售环节推广应用多种智能硬件装备和软件管理平台,实现信息技术对农场生产、库管、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有效支撑,特别针对日光温室,推广应用新一代太阳能可移动式环境传感器、图像自动采集、自动卷膜卷帘、二氧化碳发生、补光、通风、降温、增温、除湿等智能装备,并通过管理系统实现对农场所有日光温室的自动控制,达到节省人工、精准调控、提质增效的目的,打造“智慧农场”样板间。现向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遴选农业示范基地,遴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项目示范基地的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应证明材料。
(二)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接收材料审核后,项目组依照申报情况,结合实地考察,确定项目示范基地。
(三)遴选完成后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并与示范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二、遴选标准
(一)基地基本情况
示范基地需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生产规模和运营条件,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财务、人事劳资、生产管理、经营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部门并设专人负责。同时,具有完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生产档案。
示范基地可以持续稳定经营,土地经营权5年以上。同时,示范基地应符合诚信经营的条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生产情况
基地生产集中连片,拥有标准日光温室40栋以上,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单栋温室生产面积不少于400平米,配套卷膜、卷被机使用正常。日光温室具有全套智能设备所需水,电,空间等施工条件。
(三)信息化条件
基地接入宽带网络,并实现全域覆盖。信息化工作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桌椅,并配备电脑、显示大屏等设备,用于园区智能装备的控制和展示,并设置专门的信息化工作人员。
(四)销售情况
基地应具有专门的农产品销售部门和人员,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最好具有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三、申报材料
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申请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zhxzx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辉鑫 联系电话:82078424
附件:示范基地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