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征集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疆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完善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汇集各方智力资源,促进人才共享共用,攻克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疆内落地转化,增强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试行“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方案》(新科资字〔2021〕119号),决定启动实施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工作。现就征集“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具体要求
1.“揭榜挂帅”项目着眼于解决自治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由最终用户出题、应用场景驱动,目的明确、目标清晰、针对性与结果导向性强,项目实施后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可直接实现产业化,或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形成经济效益,或解决公共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培养带动本土人才和科研团队快速成长。
2.“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是技术攻关类项目。项目应聚焦制约企业、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区乃至国家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项目对工况环境、生产成本、制造周期、使用寿命、上下游技术接口、技术成熟度、带动本土人才培养等需求具有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有明确的时限要求、资金投入等。
3.项目主要由区内企业作为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提出需要发榜的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凡具备资格的疆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或其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联合体等均可主动揭榜。
4.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或公共事业发展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的公益性明显的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求,可以作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
二、项目需求提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需求提出单位一般为自治区内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2.项目需求的提出单位应该为技术的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不是最终用户的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一般不予支持。
3.项目需求的提出单位应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挂帅”项目的科研投入,能够提供实施项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4.公益性项目需求由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或机构提出。
三、对“揭榜挂帅”项目的支持方式
对于经过程序确定的“揭榜挂帅”项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科技厅将列入自治区相关人才或科技计划,并通过财政经费予以资助。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助额度。对于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项目,发榜方同意无偿或是减偿在全疆产业领域内推广的,可加大资助比例;对于公益性关键技术需求项目,最高可全额资助。
“揭榜挂帅”项目不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申报时对单位和个人的限项范围。
四、申报要求
1.需求征集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25日。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将盖章齐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A4幅面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请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荐“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各地州市科技局可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紧迫性关键问题,在当地征集符合条件的技术项目需求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
3.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28号,邮编:830011,收件人:田竞。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联系人: 田竞 0991-3837681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人: 陈龙忠 0991-3836149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