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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征集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工作指引》(冀科政〔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智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智库研究团队及依托单位基本条件详见《工作指引》。

  二、研究方向

  根据《工作指引》,科技智库要围绕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研究方向,持续开展软科学研究。申报智库要从以下22个研究方向中选取1项作为自身长期研究方向:

  1.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

  2.基础科学研究

  3.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4.县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

  5.现代农业技术创新

  6.“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

  7.临港产业技术创新

  8.新赛道新场景

  9.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1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1.科技人才

  12.科技研发投入

  13.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14.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15.京津冀协同创新

  16.科技招商模式和路径

  17.科技服务业发展

  18.科技孵化体系建设

  19.科技创新惠企政策

  20.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21.新时代科学普及

  22.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

  三、申报流程

  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后,省科技厅发布支持建设的科技智库名单。

  (一)材料要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申报书》;

  2.研究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3.近3年承担的省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立项结题证明、成果应用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材料提交纸件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材料接收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政策法规处。

  (三)受理确认。省科技厅在收到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给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四)时间安排。2023年科技创新智库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科技厅在一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布局建设一个科技智库。

  联系电话:0311-85816806

  附件: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7日


发布时间:2023-02-2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