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组织申报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市场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gzdt/art/2022/art_fc577d417a044840a93f09e3c9c23c65.html)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工信部、国家药监局通知明确的任务内容和预期目标,积极组织属地的材料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建上下游联合体,由材料生产企业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申报。上下游联合体如涉及跨市(地)的,仍以材料生产企业为牵头单位。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
二、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三、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能超过3个,已列入前期相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牵头单位以上下游联合体为申报主体,通过申报系统(http://biomed.caict.ac.cn/)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杨春萍0451-82807638
省药监局许可处魏玉萍0451-88313027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