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341号)要求,现开展本市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筑施工噪声产生源头,分批分次遴选噪声检测技术相对成熟、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加快低噪声施工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引导施工设备技术进步,不断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减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干扰。
二、推荐范围
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范围为土方机械,具体包括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
三、基本条件
申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产品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
(三)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申报产品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月1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和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表(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孔志钢 010-55578379
附件: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2.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表
3.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