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任务要求,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普查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梳理好、挖掘好、开发好优质旅游资源,推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位的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指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富有文化底蕴,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较高旅游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或独特性的优质旅游资源。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以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梳理筛选代表中国形象、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系统呈现中国文化之美、自然之美。现就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截至目前,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二、申报内容
相关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普查出的五级旅游资源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完整性,按照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要求(见附件1),在线填报资源名称、资源描述内容,形成推荐名单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各省(区、市)推荐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项。同时,要在线填报资源描述中包含的典型代表普查信息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审核。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代表着我国最优质的旅游资源。各地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对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进行分析,科学进行梳理整合,严格进行筛选把关。
(二)按时申报,确保申报质量。相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见附件2),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登录名称和密码与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沟通联系获取,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三)夯实基础,加快资源普查。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各地旅游资源普查推进情况,适时开展若干批次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未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在加快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进度的同时,提前做好旅游资源梳理整合等申报基础工作。
四、名录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突出全国统筹、横向比较,择优确定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通过多种方式对纳入名录的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广泛进行推介,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在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产品建设中作为重要依据,促进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向高等级旅游产品转化。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资源环境恶化、开发利用违规、资源自然消失等现象的,及时调整出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