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填报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表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中央驻桂研究与开发机构、自治区直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填报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种类和统计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由市以上(含市)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广西社会科学院所属的非独立研究所(中心)由该院统一填报。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及院属研究所财务单独核算,各自独立填报。
(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由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会计上独立核算的研究机构填报。
(三)“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由市、县、城区科技局(教科局)组织填报。统计范围:2022年度全区、区本级、市、市本级、县(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二、调查表上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登录“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https://kjtj.sts.org.cn/)进行填报、修改以及上报等工作。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填报时间抓紧填写报表,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关网将无法进行上报,关网后进入在线验收状态。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表”网上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6日。
1. 自治区以上(含自治区)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由自治区科技厅直接布置调查任务。
2. 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系统调查清单布置调查任务和进行报表初审,督促本市调查单位及时进行在线填报,缺乏在线填报工作条件的单位,由市科技局指导帮助其完成,并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完成验收工作。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网上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安排所辖市本级、各县(市、城区)在线填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并在线填报市本级与所辖各县(市、城区)调查表的全市汇总表。
(三)调查表的上报份数和要求
网上填报验收通过后打印报表纸件一式一份上报;如有书面证明材料(包括机构新增、撤销、合并、变更以及地方财政调查中行政区划变更等具体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并上报。
报表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阅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封面拍照或扫描为电子文件上传至调查平台。
三、调查表的数据质量控制
科技统计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政府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水平,请各填报单位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须安排专人1名负责组织实施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确保统计人员的工作时间,协调本单位有关部门支持统计人员的报表填报工作。
(二)各单位在报表填报过程中,务必严格按调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填报,未经我厅同意不得修改;不得虚报、瞒报、谎报数据。
(三)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统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级反映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上报要求,不配合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单位,其不良记录将记入单位科技信用评价。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确定的填表人员名单(各市科技局填写总负责本市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名单)以E-mail的形式发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以便填报过程中联系、监督与反馈。各单位填表人员及各设区市科技局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级管理员。
报表报送地点: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新办公楼501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李茜茜 许 露 唐 澍
电 话:0771—5302034;0771—5319758
邮 箱:974846526@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