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组织开展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各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联通辽宁省分公司、移动辽宁公司、电信辽宁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辽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申报单位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5G全连接工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企业可按需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5G全连接工厂,实现“5G+工业互联网”十大典型应用场景数量不少于5个,探索形成新的“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其中,产线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在单一生产环节、业务单元的设备连接、数据采集和5G融合应用创新方面能力建设。车间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多产线多系统协同优化、数据价值充分释放、集成创新水平提升等能力建设。工厂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跨车间跨层级互联互通、场景的深度和系统化应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等能力建设。
(三)“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参照“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整合园区产业生态融合发展资源,部署5G精品网络,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培育打造“双千兆”应用示范产业园区。
二、申报流程
(一)各市工信局会同本地通管局(通管办)和基础电信企业,共同推动企业开展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挖掘项目源,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积极申报。
(二)各市工信局组织申报单位填写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书、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wxxh@163.com。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张诗蕾,联系电话:024-86913469
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人:韩宁,联系电话:024-86581263
附件: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的通知
4.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