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开展贵州省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我省高校院所和企业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特色科技强省而奋斗,按照省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贵州省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范围
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科学精神、坚持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的原则。评选范围包括由省内单位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开发研究和应用研究科技创新成果;影响力较大的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
二、成果定义和评选类别分布
(一)成果定义
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GB/T 22900-2022),成果具体定义如下:
1.基础研究类:为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概念、新学说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取得的成果。
2.开发研究类:利用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实践过程中获取的知识和经验,开发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技术、产品、工艺取得的系统性成果。
3.应用研究类:为探索并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为达到预定目标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
(二)评选类别分布
参选成果分为四个类别,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科技创新成果(基础研究类)
评选数量:1至2项。
评价内容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基础研究项目》(GB/T 41619—2022)跟踪评价内容执行。
2.面向经济主战场的科技创新成果(开发研究类)
评选数量:4至5项。
评价内容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开发研究项目》(GB/T 41621—2022)跟踪评价内容执行。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研究类)
评选数量:3至4项。
评价内容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应用研究项目》(GB/T 41620—2022)跟踪评价内容执行。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研究类)
评选数量:2至3项。
评价内容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应用研究项目》(GB/T 41620—2022)跟踪评价内容执行。本年度参评项目以医疗卫生、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为主。
三、成果推荐
(一)推荐指标
1.各有关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和不同类别,组织开展成果推荐和核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行业领域负责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成果数不超过3项;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推荐工作,推荐成果数不超过30项;其他省直部门和科研单位、中央在黔单位、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成果数不超过2项。
2.各市(州)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市(州)推荐成果数不超过5项。
3.同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推荐。
(二)推荐途径
各单位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栏目进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
1.各推荐单位填报《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表》,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成果简介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严格限制在3000字以内。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成果归属、申报单位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并将所有推荐成果汇总填报《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3.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四)推荐时间
2022年12月26日9:00-2023年1月4日18:00。各推荐单位请妥善安排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成果推荐。
四、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积极展示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树典型、立标杆,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加快推进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多出成果、出大成果,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推荐咨询
(一)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
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0851-85817379。
(二)2022年度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内容咨询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851-85815463。
附件2:2022年度贵州省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省科技厅 省科协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