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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征集2023年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央属、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辽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企业具有良好的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基础,需通过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完成两化融合评估,形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智能工厂项目承担企业,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形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报告。

  (三)项目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投资不包括征地和厂房建设)。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企业在建项目、明年计划开工和规划类项目均可申报。

  二、项目征集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项目。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项目。专业型、行业级、区域级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项目。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等项目。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中心建设等项目。

  (二)数字化转型项目。企业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矿山企业智慧矿山建设项目。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企业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项目。

  (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技术创新项目。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数据、标识等方面)、智能制造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工业网关、智能传感器等方面)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等项目。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是争取国家(省里)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的基础工作,各市要认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做好项目征集工作。

  (二)各市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把关,于12月26日前将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各市和企业可以随时调整和补充申报项目。

  联系人:李星翰、张诗蕾

  联系电话:024-86913987、86913469

  邮箱:jxwxxh@163.com

  附件:2023年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情况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2023年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情况表.xlsx

发布时间:2022-12-19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