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已正式启动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合作类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类。
(一)“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5个指南方向,支持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主要包括:
1.中国和欧洲国家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
2.中国和意大利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中国和西班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4.中国和欧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中国-欧盟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项目);
5.中国和欧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中国-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一般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
6.中国和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7.中国和奥地利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
8.中国和德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9.中国和以色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0.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1.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能源技术联合研究项目;
12.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3.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旗舰项目;
14.中国和阿根廷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5.中国和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个指南方向,为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2022年12月30日16:00前提交至省科技厅(推荐部门),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审核推荐。
2.组织推荐。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023年1月6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推荐至科技部。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任圆,0851-85810900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pdf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