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开展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新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决定开展《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1)修订征集工作,作为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新材料产品,应结合我省优势材料领域和我省新材料产业“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服务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绿色低碳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提出。
(二)推荐的新材料产品,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产业化建设,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市场前景广阔,应用风险较高,示范意义较大。优先考虑突破“卡脖子” 技术、实现国产替代的新材料产品。
(三)推荐的新材料产品,应准确表述名称、性能指标、应用领域。性能指标单位、量值范围应专业、规范,体现关键核心量化指标,避免罗列一般性指标。
(四)推荐的新材料产品,除新增外,还可以是:
1.对《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版)》产品的升级或指标修订,并备注对应该版目录产品序号及升级或指标修订理由;对已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提出删除建议。
2.工信部《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http://www.jxciit.gov.cn/Item/76498.aspx)已有的产品,不再重复录入;可对该版目录已有产品进行指标修订,并备注对应目录产品序号及指标修订理由。
3.本企业自材料开始一体化生产的元件、器件和部件。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新材料企业填报《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产品(2023版)申请表》(附件2)。
(二)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于12月12日前汇总整理本地区推荐意见后报我厅有色工业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熊文昕 13979176639
何 磊 0791-88916379
邮 箱:jxgfkj88458567@jxciit.gov.cn
附件:
1.关于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征集工作的通知(2023).pdf:预览 下载
2.江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产品(2023版)申请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