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征集上海 “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及相关数字助老体验产品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在市数字化办指导下,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社会组织、企业、市民志愿者共同开展上海“数字伙伴计划”,项目于2021年7月正式发布。同年底入选国家发改委全国“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
为进一步扩大“数字伙伴计划”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带动数字养老产业发展,结合前期全市153家“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开设试点经验,现拟在全市开展“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及相关体验产品征集活动,常态化设立微站点,在部分有条件的微站点开设数字为老服务产品体验,阵地化开展数字助老服务,实现“弥合数字鸿沟”工作向“家门口”的延伸,努力帮助更多老年人成为数字时代“新用户”。现通知如下:
一、“微站点”申报对象及条件
1.面向在本市范围内有可自主支配/运营场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申报单位有便捷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二、“微站点”主要内容及要求
1.建设常态化“微站点”服务空间
在“有场地、有人员、有活动、有功能”的基础上,利用单位空间资源设立上海“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建设服务多元、便利民生的常态化“弥合数字鸿沟”服务空间。
2.开展阵地化数字助老工作
充分发挥“微站点”辐射带动效应,积极与周边社区互动,阵地化开展丰富多元的数字助老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定点答疑、知识宣贯、能力培训、体验交流。
3.做好宣传推广和经验总结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渠道,围绕“微站点”活动成果、特色经验、优秀事迹等内容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弥合数字鸿沟”社会氛围。同时,及时总结“微站点”工作经验和实践成果,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服务模式和方法路径。
三、“微站点”申报类型及标准
上海“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实行1至3级分级建设/管理机制。一级需实现可为老人定点咨询、答疑帮办,弥合数字服务“使用沟”;二级需能为老人开设数字技能学习活动(如培训人手不足,市数字化办可安排相关志愿者参与),弥合数字技能“知识沟”;三级需设立数字助老产品体验区域(体验的产品为本次通知征集的相关数字助老产品),弥合数字产品“接入沟”。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评级维度 | 分级 | 要求 |
场地条件与配套 | 一级 | 1、在站点内明显位置安排一定区域作为项目咨询服务区 |
2、咨询服务区内包含但不限于咨询台、座椅等配套 | ||
二级 | 1、包含一级站点所应提供的场地条件与资源 | |
2、在站点内提供一定面积的课堂学习空间(空间可容纳不少于20人) | ||
3、课堂学习空间内包含但不限于投影、话筒、桌椅等教学配套 | ||
三级 | 1、包含一、二级站点所应提供的场地条件与资源 | |
2、在站点内提供相对集中的“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终端产品展示区域 | ||
3、“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终端产品展示空间内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摆放台、接电等配套 | ||
信息展示完整度与质量 | 一级 | 1、站点入口处展示微站点标识 |
2、站点内部设有含项目官方标识、二维码等内容的指引信息 | ||
3、对该站点提供的“弥合数字鸿沟”服务有相关说明材料展示 | ||
4、对站点所出街镇内其他站点的“弥合数字鸿沟”相关活动有信息展示 | ||
二级 | 1、站点入口处展示微站点标识 | |
2、站点内部设有含项目官方标识、二维码等内容的指引信息 | ||
3、对该站点提供的“弥合数字鸿沟”服务有相关说明材料展示 | ||
4、对该站点举办的相关课堂学习活动有课表、报名等信息展示 | ||
5、对站点所出街镇内其他站点的“弥合数字鸿沟”相关活动有信息展示 | ||
三级 | 1、站点入口处展示微站点标识 | |
2、站点内部设有含项目官方标识、二维码等内容的指引信息 | ||
3、对该站点提供的“弥合数字鸿沟”服务有相关说明材料展示 | ||
4、对该站点引进“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终端产品有操作体验说明内容展示 | ||
5、对该站点举办的相关学习、体验活动有排期表、报名等信息展示 | ||
6、对站点所出街镇内其他站点的“弥合数字鸿沟”相关活动有信息展示 | ||
服务常态化程度与质量 | 一级 | 1、站点每周咨询服务时间不少于3天/周,每天不少于5小时 |
2、对群众公示站点内的咨询服务时间段,并开放服务评价 | ||
3、服务时段内咨询台需安排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值班;无人时段需有相关信息说明或其他指引 | ||
二级 | 1、咨询服务到达一级要求 | |
2、站点内学习课堂活动不少于1次/月,每次不少于1.5小时 | ||
3、至少提前2周对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招募,并开放课后评价 | ||
三级 | 1、咨询服务及学习活动分别到达一、二级要求 | |
2、对站点内引进的“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终端产品,工作人员、志愿者应熟知其常规操作,以应对市民日常体验使用时的问题 | ||
3、不定期开展“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终端产品体验活动,并开放活动评价 | ||
特色建设与资源联动 | 各级 | 1、结合站点主体空间自身功能、服务等,特色化开展站点工作 |
2、联动站点所属街镇内“弥合数字鸿沟”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站点工作 | ||
3、联合其他单位相关资源,策划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站点活动 | ||
站点数据与成果 | 各级 | 1、在项目信息化平台中开通管理账户,完善站点展示信息 |
2、利用项目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实时地站点工作人员/志愿者管理、活动与服务信息展示等 | ||
3、按项目要求,形成站点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指定单位 |
四、关于数字助老体验产品的征集
全市设立的三级“微站点”中将集中展示相关数字助老产品,让老年人更方便的进行体验。为落实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卫健委、市申康中心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本次征集以“为老服务一键通”产品为主,符合条件、希望在站点中向老年人进行数字产品展示和体验的企业,可以积极申报。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阶段(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
申报单位需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上海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单位申报书》(见附件),经审核后,于11月30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书敲章版扫描件发送至digitalpartner@sscdi.cn。
2.评审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市数字化办将组织专家和市民开展微站点和体验产品评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可自主支配空间服务内容、执行能力以及可展示产品情况等。包含但不限专家评审会、专家实地调研、市民体验评价、网上投票等。
3.推广阶段(2023年1月-12月)
“微站点”征集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以及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其中,优秀“为老服务一键通”数字助老体验产品将投放至三级“微站点”进行展示,并定期组织体验活动,邀请市、区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相关支持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对每年“微站点”服务情况做出评分。对于服务质量好、服务市民较多、社会口碑好的微站点将给予适当奖励和资金支持。对于列入清单的体验产品,在每年的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中将优先支持,并协调参与上海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养老和数字化展览展示。
附件:上海“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联系人:陈兴杰17602120140,石宇1891888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