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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征集2022年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和《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充实全省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资源,加强供需对接交流,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服务商资源池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辽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工业互联网或智能制造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本地缴纳社保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每个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

  二、申报方向

  (一)标识解析服务。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的注册、分配、解析、数据支撑、数据管理等服务、基于标识解析的全流程追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优化管理、设备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等解决方案。

  (二)网络改造升级服务。提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5G基站建设、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搭建等整体解决方案,具有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

  (三)上云上平台服务。面向工业企业提供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资源计划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等云产品和服务。提供私有云、混合云等整体解决方案,并具有工业互联网运营维护能力。

  (四)软件和信息服务。提供工业APP及微服务组件开发服务,并具有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建有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提供云计算、云存储、云容灾、数据库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及服务,提供工业数据采集、清洗脱敏、建模分析、处理反馈等整体解决方案,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

  (五)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安全评估、安全监测、风险报送等相关服务、产品及解决方案,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和资质。

  (六)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提供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评测、咨询规划、监测预警、安全仿真测试及验证、攻防演练、安全态势感知、密码应用建设等服务,提供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和资质。

  (七)数字化装备制造集成服务。提供制造业各类数字化装备,具备数据采集功能和应用能力,可实现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提供各类智能制造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3D打印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装备。提供智能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装备数据采集、边缘计算、在线监控(检测)、智能控制、故障预警等能力,可实现生产设备互联互通、制造单元系统集成和制造执行(MES)系统集成。

  (八)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工业大数据系统、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研发设计、工艺仿真、数据采集分析、企业资源计划(ERP)、生产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仓储物流管理(WM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等信息系统,并具备相应的部署服务能力。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实现设备、产线、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推广应用。

  (九)人工智能集成服务。提供基于人工智能(如深度学习、机器视觉等)的设备/生产线运行优化、产品质量缺陷检测、生产工艺优化、制造资源配置优化、供应链优化、产品运维优化、设备故障诊断、工厂安全监控与巡检、厂区智能物流等领域的解决方案,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

  (十)虚拟现实和数字孪生集成服务。提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解决方案,以及基于数据的实时数字孪生解决方案,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实施能力。

  (十一)金融服务。提供针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的贷款、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类产品,以及低成本、高额度的金融服务。

  (十二)人才培训服务。提供针对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人才的课程、培训、实践等服务,以产学研用等创新模式开展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各领域人才培养。

  (十三)两化融合评估服务。熟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数字化转型 价值效益参考模型》(GB/T 23011-2022)等国家标准,具有实施团队及能力,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两化融合水平评估,以及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解决方案优化等服务。

  (十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服务。熟悉《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39117-2020)等国家标准,具有一定能力,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转型路径咨询、解决方案优化等服务。

  三、征集流程

  (一)填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资质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于12月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评审、网上公示,并对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名单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市要对本地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实施动态遴选。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服务商征集与调整。对服务不合规、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以及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随时取消资源池资格,且不得再次入选。

  (三)加强应用推广。鼓励各市主动应用资源池,与入选资源池服务商开展供需撮合对接等合作,联合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树立标杆示范,培育产业集群等,加快本地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联系人:张诗蕾,024-86913469,jxwxxh@163.com

  附件:

  1.2022年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申报书

  2.2022年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申报书.doc

附件2.推荐汇总表.doc

发布时间:2022-11-22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