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推动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生物医药
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9号),针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择优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提升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重大科技示范
瞄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化工装置多米诺风险分析、小区域短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新污染物治理、有机废弃物污染治理、重大出生缺陷全生命周期管理、城市消防安全智能防控、核酸类疫苗创制和废水净化系统智慧化构建与调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三)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四)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围绕我省社会发展领域迫切需求,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突出、示范推广价值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含公安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二)生物医药项目
1.资助类项目
择优支持2020年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明确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1)完成不同阶段临床试验,或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
(2)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或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
支持经费额度分别为:
(1)对已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2)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
(3)对已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4)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50万元;
(5)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6)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700万元。
上述第(2)、(4)、(6)条款中的项目,省资助经费比例均不超过地方财政投入的50%。
2.竞争类项目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三)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四)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其中“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和“精准医疗”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关于加强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13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五)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三、组织方式
(一)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推荐(盖法人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额度内推荐。
(二)生物医药项目
1.资助类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最多推荐4项。
2.竞争类项目: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最多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
(三)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2007-2009 指南方向项目申报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其中:2007指南方向由徐州市科技局组织推荐1项;2008指南方向由泰州国家医药高新区组织,最多推荐3项;2009指南方向由宜兴环科园组织,最多推荐3项。其它指南方向,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县(市)、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省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能每个相关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
(四)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最多推荐4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最多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非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最多推荐5项,通过验收的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最多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5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
四、申报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二) 除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前沿基础类、创新平台建设类)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前沿基础类、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创新支撑计划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创新平台建设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面上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同一企业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涉企专项资金。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申报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的企业,可最多推荐4项,不受在研项目的限制。
(三)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优先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牵头联合对口支援地区有关单位共同申报、服务对口支援地区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的项目。此类项目不受指南方向限制,由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
(四)本计划申报受理前,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超过项目合同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的,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面上项目申报数量。
(五)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六)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和下一阶段研发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证明材料,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七)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20%。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要求负责审查。
(八)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九)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十)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结合年度计划财政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项目,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三)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李旭红 周瑞琼
025-85485921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朱碧云 025-84215986
丛兴忠 025-57713531
附件:1.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2.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生物医药项目
(一)资助类项目
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9号),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择优支持2020年以来:(1)已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2)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3)已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4)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5)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6)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101 化学药
1101-1 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
1101-2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
1101-3 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
1101-4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
1102 中药
1102-1 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
1102-2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
1102-3 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
1102-4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
1103 生物制品
1103-1 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
1103-2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
1103-3 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
1103-4 取得上市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
1104 创新医疗器械
1104-1 进入国家和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
1104-2 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且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并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竞争类项目
针对制约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项目实施期内,需取得突破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医疗器械需完成临床研究。
1.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211 生物培养基
1212 新型佐剂
1213 核酸药物载体
1214 一次性生物反应袋
1215 纳米滤膜
1216 新型数字化药物递送系统
2.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221 体外诊断设备、试剂与材料
1222 高通量核酸合成设备、试剂与材料
1223 基因测序设备与材料
1224 微创诊疗设备与材料
1225 重症急救设备与材料
1226 分子影像设备、高级智能医疗影像系统设备与材料
1227 植介入器械与材料
1228 医用高值材料
二、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2001 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与科技示范
针对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的警务工作现代化现实需求,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展公共安全领域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建立跨空间多模态超大规模数据条件下的预测预警技术及计算方法,跨网跨域多节点环境下多方资源隐私保护的协同调度技术及服务方法,形成覆盖网络空间、物理空间的公共安全领域智慧应用新生态,并在设区市完成应用示范,为平安江苏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2002 化工装置多米诺风险分析和安全屏障设计技术与应用示范
围绕化工园区装置故障引发的多米诺事故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需求,针对化工园区内装置多米诺事故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关键问题,开展多灾种多因素耦合作用下典型化工装置多米诺致灾因素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安全屏障可靠性及事故防控有效性评估体系,建设多米诺事故风险分析和安全决策系统,并在我省化工园区开展应用示范。
2003 小区域短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针对我省强对流形成的雷电、大风、强降雨和冰雹高发、强对流预警时空精准、信息传递对位及时的现实要求,开展小区域强对流精细预警和信息智能精准推送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延长影响范围内人员应急准备时间,提升协同行动效果,选择我省乡镇、社区、园区、港口、物流集散地等单元开展应用示范,推进全社会自然灾害防御体系智能化、自主协同化发展。
2004 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及管控关键技术与示范
针对我省新污染物风险防控需要,研发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暴露评估、效应预测和风险表征等关键技术,选择典型流域开展新污染物筛查排序、调查监测、风险识别和逆向追踪,在典型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高风险新污染物源头靶向削减与过程控制示范,为我省新污染物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2005 有机废弃物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与重金属复合污染削减技术与示范
围绕我省环境健康风险防控需求,针对有机废弃物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和重金属复合污染现状,开展有机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复合污染的消减与阻控机理研究,研发基于复合污染阻控的有机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探索建立我省有机废弃物安全利用技术规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示范工程,年处置有机废弃物不少于10万吨,为生态环境精准管控和有机废弃物安全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2006 重大出生缺陷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与示范
围绕先天性循环、消化、呼吸系统畸形和神经系统疾病等常见出生缺陷的预警、诊断、治疗、随访,开展从胎儿期开始的“生物-心理-社会”综合预防策略与干预模式研究,探索适合出生缺陷人群长期监测综合评估指标,开展重大出生缺陷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构建覆盖全省的重大出生缺陷专病队列,形成重大出生缺陷规范化精准防诊治方案和全生命周期随访体系,并在全省开展应用示范。
2007 城市消防安全智能防控一体化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徐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政策,针对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中空间复杂、人员密集、消防事故多发等关键节点,开展智能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及智慧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建设火灾智能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及智慧防控平台,开发多功能救援装置集成作业、作业对象自动识别、作业装置智能匹配等技术,突破急难险、火灾救援场所近距离灭火作战的关键性技术瓶颈,提升城市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
本指南方向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申报。
2008 核酸类疫苗创制关键技术研究与评价应用示范
贯彻落实部省共同推进泰州医药高新区建设的意见,支持泰州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泰州医药高新区疫苗产业集群优势,整合省内外优质疫苗研发创新资源,针对核酸类疫苗创制关键环节,开展快速发现和鉴定细胞抗原技术研究,建设核酸类疫苗质控评价平台,实现核酸疫苗研制开发的关键技术突破,加快疫苗产业化,为突发传染性疾病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提供科技支撑。
本指南方向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申报。
2009 废水净化系统智慧化构建与调控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贯彻落实科技部、江苏省共同推进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合作计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精准、科学的现实要求,依托宜兴环保产业集群优势,坚持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净化,构建涵盖不同工艺单元的水质指标、污染物等信息的多元数据库,实现数据库互通互联、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突破功能单元模块分解对接与系统优配等技术瓶颈,研发满足不同水质特征与净化目标的短程工艺智慧化构建与调控新技术并示范。
本指南方向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申报。
三、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纳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3001 危重症综合救治
探索危重症多器官损伤的关键致病机制,开展原创性体外循环血液净化技术等综合救治技术研究,建立兼具多器官功能支持和靶向清除致病细胞与损伤因素的关键技术体系、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应用推广体系,提高我省多器官功能障碍危重患者的救治成功率。
3002 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
选择我省常见、高发恶性肿瘤,开展基于分子生物学、分子分型、病理学与影像学等的早期精准诊断技术研究。对较为成熟的精准诊断技术,开展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明确新技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形成行业公认的肿瘤早期诊断方案。
3003 生物(分子靶向)细胞免疫治疗
针对恶性肿瘤与血液病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具有精准治疗作用的生物(分子靶向)细胞治疗研究,优先支持CAR-T等肿瘤免疫生物治疗。基于靶点与特异性生物标志物检测,开展相应人群治疗,探索科学、安全的诊治方案,并制定临床安全性应急预案,建立细胞制剂质量控制规范,形成可推广、可应用的分子、细胞精准诊治方案与质量评价体系。
3004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围绕神经、血液、心血管、生殖、免疫等系统和肝、肾、胰等器官的重大疾病治疗需求,利用临床资源开展组织干细胞获得与功能调控、干细胞移植后体内功能建立、动物模型的干细胞临床前评估研究及干细胞临床研究,推动我省干细胞向临床的应用转化。
3005 脑科学临床研究
以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病、神经损伤修复、癫痫、脑卒中等重大疑难疾病诊治为导向,利用分子生物、生物材料、纳米医学、医学影像与信息处理等交叉学科领域的先进技术,开展临床应用研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脑功能与脑疾病诊治新技术,为神经系统疾病特别是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干预及后期康复提供新策略。
3006 介入诊疗
围绕心脑血管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等介入诊疗优势领域,结合设备、材料与影像学等学科的新进展,开展介入新技术、新方法与新材料的临床应用研究,推进介入诊疗与内外科等多学科复合,形成杂交技术,并推广优化介入诊疗方案与优势技术组合,探索建立基于介入影像学的规范化临床诊治方案。
3007 精准医疗
选择我省常见高发、危害重大的疾病,探索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重大疾病专病队列,收集生物样本资源,整合临床诊疗信息和多组学层次的生命健康大数据,开展长期随访。建立和优化疾病预警、诊断、治疗与疗效评价的分子标志物、靶标、制剂的实验和分析技术体系,形成重大疾病的精准防诊治方案和临床诊断治疗决策系统,并探索建立规范化临床诊治方案以及应用推广体系。
3008 3D生物打印与生物医用材料
利用3D生物打印技术和新生物医学材料,开发用于修复、维护和促进人体各种组织或器官损伤后的功能和形态的生物替代物,构建单一类型(神经、肌腱等)或多种类型复合组织及器官(皮肤、血管等),并开展临床应用。
3009 慢病综合防治
针对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代谢性疾病、骨关节病等慢性疾病,围绕慢性病的防、治、康相结合立体化防治模式,通过队列研究,探索开展原创关键技术研究,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切实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
3010 中医现代化
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围绕中医药绿色、环保、天然、微创等特点,选择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和(或)中医治未病、健康养生研究,探索传承与创新并重,理论与临床相长的系统化研究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推动中医药发展,进一步探索中医药科学本质,为中医创新、发展与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3011 精神疾病防控
针对心理行为异常、心理应激事件和严重精神障碍以及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预防、早期诊断、有效治疗和干预措施等综合策略开展研究,探索建立基层负责健康教育和初步筛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负责技术支持,预防、治疗和康复一体化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控体系。
3012 医疗大数据与医学人工智能
突破制约数字医疗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升医疗大数据的可利用度,在深度学习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领域开展疾病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高诊断准确性和治疗方案科学性更好的为临床和患者服务,缓解医疗资源短缺局面,运用新一代智能技术赋能健康江苏建设。
3013 重大生命器官功能维护及修复
围绕临床面临的器官移植供体器官短缺、功能损害、移植术后器官长期存活及免疫耐受等问题,改进重症管理和器官维护方案、加强器官移植前功能维护和纠正、纠正受体的免疫状态,促进移植受体快速康复及长期存活,提高患者生命质量。
四、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一)新型临床诊疗技术
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我省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4001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
(二) 公共卫生
围绕环境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出生缺陷及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康复、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4201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2 重大与境外输入传染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3 老年健康及智慧养老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4 妇女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5 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6 残疾人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7 精神疾病的心理康复应用研究
4208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4209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4210 实验动物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
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并在全省开展示范推广的项目。
1.生态环境
4301 土壤污染防治专题
4301-1 土壤污染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
4301-2 农田污染土壤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1-3 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1-4 矿区污染土壤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2 水污染防治及节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3 大气污染防治专题
4303-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3-2 PM2.5和臭氧协调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3-3 大气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4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4305 塑料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6 绿色包装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07 沿海滩涂生态修复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4308 生物多样性培育、利用与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4309 POPs控制与削减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0 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4311 建筑用砂(再生骨料、海砂净化、机制砂)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2 新污染物监测与治理关键技术
431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2.公共安全
4314 安全生产专题
4314-1 危化品安全生产(含贮运)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4-2 危险废物处置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4-3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4-4 其它领域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5 自然灾害专题
4315-1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海洋、生物风险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技术应用研究
4315-2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5-3 自然灾害救治医疗辅助设备和系统研发
4315-4 无人探测等生命搜索与救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6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7 社会治安与监狱管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8 职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9 生物安全防御与管控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服务
4320 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21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研究
4322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关键技术研究
4.生物技术
4323 高值精细化学品生物制备
4324 关键工业酶制剂规模化制备
4325 面向生物治理的关键材料、菌剂产品
附件2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专科代码 | 专科名称 | 专科代码 | 专科名称 |
Y 0101 | 心血管内科 | P 03 | 妇产科 |
Y 0102 | 呼吸内科 | P 04 | 儿科 |
Y 0103 | 消化内科 | P 05 | 急诊科 |
Y 0104 | 内分泌科 | P 06 | 神经内科 |
Y 0105 | 血液内科 | P 07 | 皮肤科 |
Y 0106 | 肾脏内科 | P 08 | 眼科 |
Y 0107 | 感染科 | P 09 | 耳鼻咽喉科 |
Y 0108 | 风湿免疫科 | P 10 | 精神科 |
Y 0201 | 普通外科 | P 11 | 小儿外科 |
Y 0202 | 骨科 | P 12 | 康复医学科 |
Y 0203 | 心血管外科 | P 13 | 麻醉科 |
Y 0204 | 胸外科 | P 14 | 医学影像科 |
Y 0205 | 泌尿外科 | P 15 | 医学检验科 |
Y 0206 | 整形外科 | P 16 | 临床病理科 |
Y 0207 | 烧伤科 | P 17 | 口腔科 |
Y 0208 | 神经外科 | P 18 | 全科医学科 |
B0301 | 肿瘤科 | ||
Z1017 | 中医内科 | Z1021 | 中医外科 |
Z1047 | 针灸 | Z1054 | 中医养生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