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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及服务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创新智库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健全科技创新决策与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决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智库作用”部署要求,结合年度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市科技局重点联系和推动建设的科技创新智库年度建设及服务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绩效评估范围

本年度绩效评估的范围是2021年经市科技局确定的12家重点联系和推动建设的科技创新智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及重点

绩效评估主要从科技智库服务科技创新重大决策、科技智库活跃度及影响、智库建设水平及能力提升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绩效评估的时间范围是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

(一)科技智库建设水平和能力提升。主要评估科技智库自身规划推进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有智库工作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并完成科技智库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完善本单位科技智库专家团队人才库、调研选题库及研究成果库,发布并更新科技智库科研及活动讯息等。

(二)服务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主要评估科技智库在服务我市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决策中发挥专业智囊作用的绩效情况。包括科技智库单位参与科技计划智库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成果产出等内容。

(三)科技智库活跃度及影响。主要评估科技智库在绩效评估期内举办智库论坛、专题会议或其他品牌性决策咨询活动,以及参与科技局科技智库相关活动的情况。

三、评估流程

(一)评估组织。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方式。绩效评估范围内的科技智库通过“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及管理系统(绩效评估模块)”,按照系统信息提示,归集整理科技智库高水平科技创新咨政成果、科技智库特色活动、科技智库建设规划进展等内容,在线提交绩效评估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经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进入专家评议环节,形成评议结果。

(二)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作为提升科技智库工作、推动科技智库建设,以及对科技智库后续支持的重要参考。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登录天津市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kjgl.kxjs.tj.gov.cn,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及管理系统(绩效评估模块)》(附件2)要求,注册单位管理用户及填报用户(本平台单位管理用户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用户的账号共用,科技智库单位如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使用过相关账号,可直接用原账号登录本平台,为填报用户授权),在线完成自评表填写、资料上传及提交。

2.科技智库须对绩效评估自评报告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履行单位承诺和盖章手续。

3.系统开放和填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7:00。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估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单位,视为本次绩效评估不合格。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绩效评估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本次绩效评估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022-58832991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22-23532900-810

附件:



发布时间:2022-11-1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