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
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