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江西: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设区市大数据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4个。省直单位项目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2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劲舟  0791-88916500

邮   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220室   

 

附件.zip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发布时间:2022-10-1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