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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工业 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筹划2023全市工业投资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充实工业重点项目库。2023年工业项目报送相关的《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市统计局“津统制2022〕11号”文件审批通过。现将项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行业大类代码在06至46之间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二)项目单位2023年进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可申报结转和新开工项目。

(三)项目单位计划2024年及以后进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可申报谋划储备项目。

二、申报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均须填报:

(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

(二)结转项目:2022年在建且2023年继续建设;新开工项目:计划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谋划储备项目:计划于2024年及以后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2022年在建且2023年继续建设的工业结转项目,填写《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附件1)。

(二)计划于202311日至20231231日开工建设的工业新开工项目,填写《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附件2)。

(三)计划于2024年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工业谋划储备项目,填写《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储备部分)》(附件3)。

四、工作程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组织辖区(所属)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投资计划,认真、完整填写项目信息将项目汇总后202210月14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投资与技术改造处电子邮箱:tjeic_doi@tj.gov.cn。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加强服务,积极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家及我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

2.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

3.2023年天津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储备部分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刘进旭,杨檬

  .联系电话: 83605306836028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发布时间:2022-09-22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