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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 第一、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更好推动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树立工业设计品牌,根据《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第一、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设计研究和创新设计能力,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申报企业需按类别提交《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二、第一、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对象为吉林省于2018、2020年度认定的第一、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按类别填写《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4、5)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更名,并提交企业申请、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加大设计创新投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复核工作。本次评选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将择优向国家推荐参加国家工业设计中心评选,复核不合格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将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资格。

  (二)严格审核。各市(州)工信局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复核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按时上报。各市(州)工信局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复核的胶装纸质件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张楠,电话:0431-88904527

  邮寄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申报材料清单

  4.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5.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发布时间:2022-09-15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