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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以下简称“小快轻准”)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加快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现就有关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

  (二)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长期聚焦细分领域,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成熟的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已完成不少于3个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每个服务平台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产业集群。

  (三)服务平台及试点企业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存在我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

  (四)鼓励2019年以来参与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牵头单位申报。

  二、项目要求

  (一)按照《通知》中的细分行业要求,同时结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各地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本批试点重点面向通用零部件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服饰业等10个细分行业(见附件2)组织申报,其他细分行业将在2023年到2025年分批组织。省将根据各地市推荐情况,研究推荐5个细分行业参与试点。

  (二)服务平台应深入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调研,系统梳理共性问题和需求,提炼行业共性应用场景,同时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具有“小快轻准”典型特征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平台应打造“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同一细分行业的各服务平台协同共建,通过数智赋能、融资服务、人才引培、生态建设等途径,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实现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每家服务平台应能够完成10家以上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对应试点企业、解决方案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三)参与改造的试点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属于申报行业/集群方向的制造业关键领域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数量不低于50%,优先选择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兼顾选择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同一项目如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纳入试点范围。

  (四)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期为1年,项目应在试点实施期内可完成。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每个细分行业遴选不超过3个服务平台。

  (二)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对完成改造目标的服务平台安排奖补资金。每个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600万元(按照不超过每家试点企业实际改造成本的30%且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测算)。

  (三)资金安排

  奖补资金在实施期初先按一定比例预拨,实施期1年。实施期满后,对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实际审核通过的中小企业数量,核定奖补资金。

  (四)资金用途

  服务平台应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不得用于其他企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鼓励平台减免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等支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四、申报程序

  (一)服务平台按照《2022年广东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见附件4),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填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列。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推荐。

  五、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工信局于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后PDF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

  3.2022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广东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互联网处 吴波、高新国,电话:020-83134292、1592090172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13室)

附件:


发布时间:2022-09-07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