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北京:关于开发性金融助力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首都产业强链筑基专项合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以开发性金融助力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首都科技创新和制造业信贷融资供给,加快推进首都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培育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发布“首都产业强链筑基”专项合作金融产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作内容

围绕首都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目标任务、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建设、融资推动,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金融环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推荐领域内有融资需求的产业链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投贷联动、开发性金融资本金工具等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的方式,按市场化原则审贷,在服务团队、贷款规模、授信条件以及融资利率等方面提供专项政策支持,积极发挥中长期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对参与产业链强链补链及筑基工程的企业,如实际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贷款且在首都投资有一定贡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给予企业免申即享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支持领域和条件

(一)重点领域

首都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重点领域,具体包括:集成电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智能制造与装备、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

(二)适用对象

1.企业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清晰,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客户准入管理有关要求。

2.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区最新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前期工作较为成熟。

3.申请内容真实准确、无误,申请企业对项目、企业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开发银行支持政策

(一)贷款支持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依据总行统一部署,在风险可控、业务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投贷联动、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综合金融服务,加大首都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领域信贷资金配置,助力首都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中长期贷款

(1)产品简介1

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以项目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以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补充还款来源。

适用对象:适用于开展项目建设、技术研究和产品量产开发、兼并收购的企业。

(2)贷款用途

一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二是用于企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设备建设、购置和安装、材料采购、人员薪酬、产学研究和分析测试费用等,三是用于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支付。

(3)产品特点

贷款额度大:根据项目实际总投资确定,贷款额可达千万至数亿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长:5-15年(含宽限期1-3年),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根据工程进度和年度用款计划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低:一般不高于同期LPR,不同贷款专项可享受不同政策优惠利率。

2.流动资金贷款

(1)产品简介2

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以企业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

适用对象:适用于进入运营期、有较为稳定经营收入的企业。

(2)贷款用途

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

(3)产品特点

审批周期短: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贷款期限灵活:1-3年。

贷款利率低:一般不高于一年期LPR,不同贷款专项可享受不同政策优惠利率。

3.投贷联动

(1)产品简介

按照开发银行“一个开行、一个客户、一套服务”要求,由国开金融全资子公司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或持有认股期权,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为企业提供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贷款。

适用对象:适用于高成长性、具有股权融资意向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净利润不得连续3年为负。

(2)产品特点

股债协同: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单笔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贷款期限长:中长期贷款5-15年(含宽限期1-3年),流动资金贷款1-3年。

贷款利率低:一般不高于同期LPR,不同贷款专项可享受不同政策优惠利率。

4.开发性金融工具

(1)产品简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工作要求,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设立金融工具,用于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难等问题。开发性金融工具可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金融工具投向为可以产生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或经营性项目。在部委推荐项目清单基础上,开发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2)工具用途

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3)产品特点

补充资本金: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推动项目尽早开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二)贴息支持方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推荐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领域内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对实际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贷款且在首都投资有一定贡献的企业,直接给予免申即享的贷款贴息支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率不超过1%,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率不超过2%,单一企业年度贴息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组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推进跟踪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情况。

(二)企业服务。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成立常态化工作小组,建立年度联席会议、月度碰头会议、日常专题沟通的工作对接机制。对于重点推进项目,成立双方联合服务团队,调研走访、共同推进,确保项目融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严控风险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投贷联动、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综合金融服务,在政策、产品、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对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积极进行辅导培育。

(四)贴息拨付。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定期将产业链强链补链和筑基工程领域内企业和项目贷款审批和使用情况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贴息支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宗志刚  55578357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张梦戈  63223949


1 贷款专项包括:“制造业专项贷款”支持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研发贷款”支持研发类项目和研产一体化类项目,“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

贷款专项包括:“制造业专项贷款”支持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制造业资金合作计划”支持担保公司合作范围内中小微企业发展等。


发布时间:2022-09-02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