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印发《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湘工信产业〔2022〕393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国资委、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文物局
2022年7月15日
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工业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更好发挥工业文化在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挥工业文化传承历史、滋润心灵、启迪未来的作用,从工业文化中获取文化营养和强大精神力量,更加深入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工业文化发展理念,完善工业文化发展体系,加强对承载重要文化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促进工业文化传播与交流,弘扬工业精神,充分展现和释放工业文化元素,进一步促进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充分挖掘全省工业文化资源,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作体系,明晰工作重点和发展路径,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推动形成工业文化发展新局面。
分类指导,协同推进。凝聚发展工业文化的社会共识,整合工业文化各类资源,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各类主体共同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传承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创新,发挥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的作用,提高设计创新、质量品牌、管理服务等文化要素驱动能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通过4年努力,发掘展示一批工业遗产,培育推介一批工业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工业研学旅游基地。到2025年,国家工业遗产达到15个以上,省级工业遗产达到30个以上,省级工业研学旅游基地达到50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工业遗产保护水平
加强工业遗产资源管理。推进全省工业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编制《湖南省工业遗产资源名录》,逐步建立全省工业遗产动态数据库。开展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文物局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做好工业遗产的价值认定、信息登录、保护标志牌设立和保养维护工作,逐步将全省各级各类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工业遗产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纳入文物保护体系,逐步实现全省重点工业文化本体保护好、周边风貌格局和生态环境整治好、文物内涵展示好、服务功能完善好、当地民生改善好的目标。深入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开展培训辅导,帮助提升工业遗产保护意识,引导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工业遗产。(省文物局、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工业博物馆建设
发挥工业博物馆展示历史、展现当下、展望未来的作用,重点在工业遗产富集特色区域,依托工业遗产规范建设工业博物馆。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数字化、可视化、互动化、智能化新型工业博物馆。(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文物局负责)
(三)增进传统工艺传承与创新发展
实施湖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提升传统工艺产品设计与制作水平。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在作品或产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标识,支持发展基于手工劳动、富有文化内涵的现代手工艺。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鼓励设计能力强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工作站,帮助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品质,拓展市场。(省文旅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负责)
(四)强化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
加强工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将工业文化融入创新管理各环节。加强工业文化助推产业发展的路径模式研究,支持开展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专项活动。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实施“文化+产品”系列行动。充分挖掘文化要素对品牌建设、品质提升、提质增效的潜力,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负责)
(五)打造现代工业品牌
充分发挥品牌在促进企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对打造现代工业品牌的认识,大力培育品牌文化。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支持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加大对企业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品牌战略、实施品牌经营、培育品牌文化。打造知名企业品牌,培育优质产品品牌,促进企业品牌能力提升。(省工信厅、省国资委负责)
(六)加强工业文化传播与交流
增强工业文化的传播力,提高工业文化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工业故事、典型人物,弘扬工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湖湘优秀工业文化。编印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传统工艺振兴等典型案例。举办工业遗产交流论坛,拓展工业遗产传播推广渠道,弘扬新时代工业文化特色。(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文物局负责)
(七)促进工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组织开展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评定工作,认定一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培育一批省级工业研学旅游基地,争取一批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积极推动开发工业旅游创意产品,推出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湖南旅游特色品牌。(省文旅厅、省工信厅负责)
统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指导老工业城市编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规划建设工业遗产文化公园。利用工业的遗存遗迹、标识标记、风情风貌,延续城市文脉,以文化振兴带动城市振兴。(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工业文化教育实践
积极推进工业研学教育。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工业技能。引导大中小学结合工业文化价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诚信精神等融入课堂。鼓励高校加强工业文化理论研究、课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业文化相关课程建设等。鼓励校企创建工业研学实践基地。鼓励大国工匠、技术能手进校园、进课堂,讲述工业发展、工业创造、工业精神等。(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要素供给、项目实施、人才保障、环境营造、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工业文化资源调查、资源库建立、工业文化的研究应用与推广、政策宣贯等工作。(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国资委负责)
(二)拓宽资金支持渠道
加大财政对工业文化发展的支持力度。争取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遗产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工业文化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积极完善支持政策,开展工业旅游、工业研学、产融合作、工业遗产和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等试点示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文物局负责)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培训。积极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工业文化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建设工业文化相关专业,培养更多工业文化专业人才。(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国资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