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组织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满足条件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拟推荐的服务平台名单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2.拟申报的服务平台需结合本地优势明确申报的细分行业(细分行业选择参照附件1)和拟实施试点的企业(每个服务平台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拟实施试点的企业不少于10家)。填写行业试点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附件3)、行业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和已盖章扫描件由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3.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结本地数字化总体情况,已采取的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举措和成效,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总体思路,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工作等,于2022年8月29日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附件:
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袁丽娟 刘锐
联系电话:0851-86864032、86864052
邮箱:smegz@126.com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