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营造双创良好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陕科发〔2021〕9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时间
1.申报条件。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
2.申报时间。申报省级众创空间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登陆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s://sxsc.sstrc.com),注册(已有账户直接登录)并填写申报信息。
二、审核及推荐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和各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是载体申报的组织和推荐部门。
1.省级众创空间推荐。9月5日前,各推荐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在线上传汇总表扫描件。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9月20日前,各推荐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线上传汇总表扫描件。
三、评审和管理
在线申报截止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抽查,通过认定的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服务体系。
四、具体要求
1.各推荐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孵化器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按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2.申报单位要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3.在线注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陕西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手册”。
4.申报单位、入驻企业/团队账号自主注册,推荐单位账号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或联系管理员获取。
五、联系人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苗宏雄 029-87292778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唐照霄 029-88857950
注册及技术支持 张仁杰 029-88857950 王 婷18691826530
附件:1.省级众创空间推荐信息汇总表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下载.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