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聚焦“十稳十提”,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协同应用机制,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方式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2.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3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3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0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
4.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四、申报流程
示范基地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在省级申报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基地创建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示范基地创建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制定创建方案。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创建方案、示范基地指标自评表(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中的附件3要求,各基地自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把关),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各市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审查复核后推荐至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安佰鲜 戴润芳
电话:0351-8235283 4048053
邮箱:sxnybwh@163.com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