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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工信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石油炼制、乙烯、啤酒等重点行业企业(详见附件1),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园区自愿参与原则,于8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附件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告,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三)复审。工信部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节水标杆企业、园区进行复审,遴选确定2022年度的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以公告形式正式发布。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联合工作机制,协调各有关区级部门开展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各区经信部门、水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本区企业、园区积极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推动行业对标。总结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适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将领跑者企业、园区先进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增强企业、园区节水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获得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宣传力度,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行业用水效率整体提升。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4.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 典 55578378;北京市水务局 节约用水办公室王茜 68556598;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张国飞 55590509;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处 朱春华 57520115)



发布时间:2022-07-22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