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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园区的带动作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根据《江西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江西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区的申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方向

  2022年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主要面向两个方向:

  (一)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从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大力实施数字化建设,开展基于5G和千兆网络的监管、服务、产业协同等数字化应用,创新服务管理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园区数字化转型。

  (二)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与平台企业合作,对园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打造“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注重产业上下游、外部生态的数字协同和价值创造,促进园区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和融合创新能力,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两化融合程度较深。

  (二)两化融合园区地理边界清晰、有一定数字化转型基础,具有较为明确的数字化转型投入计划和发展规划。

  (三)两化融合园区具备与平台的合作基础,具有典型的应用场景,基本形成面向园区的资源整合共享、产业链分工协作、企业协同创新、转型升级服务等,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性。   

  三、认定程序

  (一)两化融合园区自评。园区对照《2022年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评价指标》(见附件3)中基础评价指标表,开展基本情况的自评,并根据自身数字化转型成效和工业互联网建设等实际情况,选填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分类评价指标表。

  (二)两化融合园区申报。园区通过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http://111.75.198.202:88/gxt_www/)(操作流程见附件4),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类别认定申请,并上传提交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见附件2)。

  (三)材料初审。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符合认定条件要求的园区,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组织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提出示范园区入围名单和分级建议,江西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等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支撑工作。

  (五)公示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审定评审结果,视情况开展实地审核,将入围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授予称号。

  对获认定为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的,进行示范推广和激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到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江西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7月27日前完成审核与推荐。

  (三)往年认定的示范园区已过2年示范期的,均需重新申报认定。

  联系人:

  工业园区处 范文劼  079188916361

  信息化推进处 申甲林  079188916500

  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 熊跃巍、熊楠 079186795845

   电子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

 

  附件:1.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推荐表

     2.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申报书

     3.2022年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评价指标


     4.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提交申报材料操作指南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6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区的通知pdf2.zip










发布时间:2022-07-1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