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精神,按照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继续作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省,今年将围绕优质稻米、蔬菜、果业、草地畜牧业、水产、家禽等六大产业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首席推广单位要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制定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宣传等工作,每季度汇总试点实施情况,年底牵头本产业的绩效评估,及时形成并报送阶段性总结和绩效评估结果。设区市要积极配合首席推广单位,做好组织实施、过程管理等工作。各实施县要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抓好相关工作的落细落实。
二、集成熟化推广应用技术。首席推广专家和有关单位要围绕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任务清单,以“五化”(标准化、可视化、轻简化、机械化、绿色化)和解决产业发展瓶颈为导向,组建技术指导团队,结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22年全省主推技术推广任务等,进一步集成、熟化本产业的重大技术,完善技术供给体系和配套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培训、印发技术手册、简易操作规程或明白纸、制作专家讲解视频等多种手段,以链式推广方式拓宽辐射范围。
三、规范建设区域推广平台。已开展区域性优势产业协同推广站建设的重点实施县要进一步深化模式创新,构建适应县情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尚未正式建站的实施县要按照承担产业的数量,在产业聚集区域,整合县级、乡镇农技人员、当地乡土人才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力量,建设覆盖全县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优势产业协同推广工作站。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对接指导,实现农技推广各主体协同发展,推动区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四、严格资金监管提高效益。各市、县(区)要按照江西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鹰潭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经费中单列3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贵溪市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综合技术集成创新、协同推广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产业报送的材料及日常工作实绩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注重总结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发掘总结试点过程中的好做法和经验成效,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多媒体多途径、全方位宣传展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的有益探索和典型案例,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模式,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重大技术的协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范利、吴成彧,0791-86212957,jxnytkjc@163.com。
附件:2022年各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任务清单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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