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号)要求,分步落实省政府对企业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补的激励政策。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2017年及以后获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予以审核确认。
2、请于4月12日前行文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时附电子版光盘。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随文报送。
附件:
1.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
2019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2017年及以后年度获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围绕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能力,有实质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方案合理,资金构成合理合规。
2、在建或申报当年可开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为2年;当年投资占项目总投资一半以上;项目备案、环保、节能、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落实。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
三、资金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须全部用于购置研发设备、工程研究试验设备以及必要的软件等,企业投资不得少于财政奖补资金额。
四、奖补标准和资金分配办法
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年度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50万元。购置研发设备、工程研究试验设备以及必要的软件的费用大于250万元的项目,单个项目省级支持额度为250万元;购置研发设备、工程研究试验设备以及必要软件的费用小于250万元的项目,单个项目省级支持额度为实际发生数。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供项目有关附件。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领域、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项目承担单位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实力;项目承担单位研发试验的基础条件、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团队,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目前研发试验条件存在的主要差距,拟建设的研发条件的先进性、适用性,对突破关键技术、开展前瞻性研发的支撑作用,对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或行业技术升级的作用。
3、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功能、任务、水平;项目承担单位现有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2)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主要反映预计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工艺的数量、指标及其水平);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和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包括省财政安排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等。
4、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5、节能及环境影响等(按国家规定要求编写)。
6、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确定申请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长期目标(根据项目建设期确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及相关指标。
7、有关附件
(1)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项目备案、环保、节能、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按国家规定落实情况的文件。
(4)自筹资金承诺证明或文件、经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5)企业研发实力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单位对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声明(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如有不实申报取得奖补资金,将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予以惩戒。
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