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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新材料(含电子信息制造)领域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宁工信办发〔2021〕37号)等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绿色食品领域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2021年绿色食品领域6个揭榜攻关项目截止2022年7月份实施期满一年,根据《自治区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20〕1号)有关规定,符合实施中期评估条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会同财政厅委托专业机构,对揭榜任务攻关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作为项目能否预拨资金的依据。

二、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式

拟通过公开征集、综合评价,优选出1家具备专项技术评估能力及研发资金绩效评价能力的机构承接2021年绿色食品领域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

(二)服务内容

评估机构采取资料审阅、研发经费审计、现场查验(视具体情况可增加检验测试、听取用户意见)等方式对6个揭榜攻关项目逐个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揭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推进进度是否符合揭榜任务书要求;

2.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用目标等是否达到揭榜任务书中期评估考核指标;

3.项目实际投资是否与上报方案基本保持一致,投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等。

评估机构需对以上6个项目逐个进行技术评估,审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在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需提交全部揭榜项目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分报告、总体报告及项目研发经费审核报告,总结报告需包括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经济效益、费用归集及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提出研发经费补助金额建议。

(三)时间要求

评估工作计划2022年7月中旬实施,8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评估,并出具正式报告和相关附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四)经费限额

采购预算:总预算3万元以内(含税),单个项目评估费用不超过4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参与评估的项目数*单个项目评估费用计算。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和了解全区绿色食品产业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产品产业发展的动态状况;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可申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内容包含:单位情况介绍、项目报价;分析阐述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工作团队人员组成、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等情况);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团队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相关业绩证明;

7.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截图;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请企业将两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和全部材料的电子版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选取原则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价选取服务机构。

联系人:朱玉娟

联系电话:0951-6363455

电子邮箱:156808880@qq.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路361号自治区政府大楼六层A0603室(邮编:750001)

附件:《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申请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揭榜攻关项目中期评估服务机构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服务范围


申报

单位

情况

(单位情况介绍、项目报价;分析阐述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工作团队人员组成、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等情况)





备注




发布时间:2022-06-29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