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的通知
北京市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协助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的通知》(工企业函〔2022〕7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精准化服务,我局现征集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遴选,将在高层次论坛、展会等平台以多种形式发布推介,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实现特色化发展、赋能创新型升级的需求,在加强信贷支持、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助力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强化精准对接、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推进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工业设计赋能、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等服务领域,推荐一批质量优、保障好、有特色的专属服务产品,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
相关服务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服务对象聚焦。服务产品应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化、个性化以及紧迫性需求。
2.服务特色凸显。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梯度层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开发服务产品。
3.服务质量优良。服务产品功能实用落地,响应迅速,服务业绩出色,服务模式创新。
4.服务收费优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应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给予专享权益或专属增值服务。
二、征集数量
1.各服务机构请参照专属服务产品分类表(附件1),每家可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及该类型下的1项服务产品进行自荐。我局汇总后,将按照每个类型推荐不超过2项服务产品的工作要求,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未能纳入推荐范围的,我局将优先纳入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将优先向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推介。
2.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家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由我局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不受我市总体推荐数量限制。请在提交服务产品信息时,一并提交国家示范平台、国家示范基地的证书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填写专属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2)、专属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加盖公章后的附件2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于2022年6月13日17:00前一并发送至dinghan@jxj.beijing.gov.cn邮箱。
以上三份文件电子版请统一命名为“细分领域+服务机构全称+文件类型”,如“A1专属信贷产品+XXX服务机构+产品信息表”“A1专属信贷产品+XXX服务机构+汇总表”。
附件:1.专属服务产品分类表
2.专属服务产品信息表
3.专属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丁晗,电话:010-5557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