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征求2022年度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粤科函高字〔2022〕7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纳米产业创新高地建设方案》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广东省原始创新和产业基础优势,通过开展纳米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研究,突破材料、关键工艺与核心装备等相关的“卡脖子”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打通技术创新、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为打造具有国际和国内重大影响力的纳米产业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部署,结合我省纳米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会同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共同编制形成《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准备申报。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省科技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