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经信规范发〔201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开展2022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满足主营业务不低于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技术开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四项限定性指标,且符合《管理办法》中第六条其他基本条件,才可以申请认定。
二、初审要求
各申报企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向属地所在工信主管部门提供报送统计部门的107-1、107-2表格、《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附件1)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格式参照附件2)。初审通过后,按照另行通知要求再编写申请报告,参加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审核认定。
三、审核确认
1.企业将申请认定的初审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工信主管部门,由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初审材料(含107表格、自评表、信息查询说明)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参加认定的企业名单,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厅(推荐文件由申报主管部门单独行文或部门联合行文)。请各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开区经发局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初审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反馈地市工信部门,由地市工信部门再组织企业正式编写报告,并进行真实性审核。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请在自治区工信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nxetc.gov.cn/。
联系人:潘玮璐
联系电话:0951-6363589
附件:1.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
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权重 |
基本要求 |
企业数值 |
自评得分 |
创新投入 |
创新经费 |
24 |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
万元 |
8 |
≥2.5 |
||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12 |
分档 |
|||||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 |
% |
2 |
>0 |
|||||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中安排的储备资金占主营业务的比重 |
% |
2 |
≥3 |
|||||
创新人才 |
15 |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 |
7 |
>2 |
|||
技术中心拥有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
人 |
4 |
>3 |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人月 |
4 |
>10 |
|||||
创新条件 |
技术积累 |
13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
项 |
5 |
≥1 |
||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
项 |
3 |
≥5 |
|||||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 |
2 |
≥3 |
|||||
对外合作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 |
1 |
>10 |
|||||
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数 |
个 |
1 |
≥1 |
|||||
企业获得的宁夏名牌产品、宁夏著名商标数 |
个 |
1 |
≥1 |
|||||
创新平台 |
8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4 |
≥500 |
|||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1 |
≥1 |
|||||
自治区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1 |
≥1 |
|||||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自治区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
个 |
2 |
≥1 |
|||||
创新绩效 |
技术产出 |
15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项 |
5 |
≥2 |
||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项 |
6 |
≥1 |
|||||
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数 |
项 |
4 |
≥1 |
|||||
创新效益 |
25 |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10 |
>15 |
|||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 |
10 |
>10 |
|||||
利润率 |
% |
5 |
≥3 |
|||||
加分 |
加分 |
获得国家、自治区的科学技术奖项目数 |
项 |
≤5 |
附件2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属于申请参加本次认定的对象。经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严重失信行为,且近三年内无安全、质量、环保、税收、海关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签章):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