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印发《辽宁省“一起益企” 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58号)精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创新赋能,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辽宁省“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1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创新赋能,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定于2022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一、主题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纾解难题、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骨干支撑作用,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组织多渠道、多形式送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政策惠达率,扩大服务覆盖面,增强企业获得感,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政策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惠企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汇集助企惠企政策,加强政策精准匹配和“个性化”推送。依托各类服务载体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增强服务供给力量,深入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开展“政策大讲堂”“服务面对面”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落实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享受政策。 (二)创业服务。举办“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平台,发掘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各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创业辅导、商业策划、设立登记、政务商务代理、投融资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服务。 (三)创新服务。推动大连理工、东北大学、沈阳自动化所、沈阳仪表院等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提高创新技术支撑能力。发挥大连东方专利代理公司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组织沈阳创新设计服务等工业设计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功能、结构等设计服务。 (四)数字化转型服务。实施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管理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评价标准及评价模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发展综合评价诊断服务。针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及个性化需求,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省内外数字化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上云。 (五)育才引才服务。发挥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加快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建立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行动,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企业管理层等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依托精益管理实训中心培训平台,面向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基层执行层,开展精益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供需对接。 (六)管理咨询服务。鼓励企业依托咨询服务机构,实施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解决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联合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到各市开展“精益管理进千企”等活动,举办精益管理专题报告,宣传企业精益管理理念和精益管理典型案例,走进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咨询诊断和对接活动。 (七)投融资服务。发挥各地各类融资服务机构作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培训,组织政银担企对接,提供金融惠企政策解读、金融产品与服务推介、贷款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联合辽宁股权交易中心集聚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资源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及上市辅导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八)市场开拓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等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跨境撮合对接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和商贸合作。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降成本、拓市场、促转型”服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针对36户“专精特新”重点出口企业,制定承保、理赔、资信咨询等专项政策,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 (九)权益保护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维权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应收账款逾期等风险。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纠纷防控服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劳动人事合规性管理和争议协商调解,维护中小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服务目标,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活动,广泛收集企业服务诉求,大力推动各类服务机构与企业互动对接,不断提高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实效。积极探索建立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我厅将适时通过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服务响应。对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及时响应。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信息类、培训类平台每家年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技术类、创业类、融资类平台每家年服务企业500家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家年服务企业300家以上。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基地内企业服务做到全覆盖。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调度,制定专门人员,每月5日前,汇总本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及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等的服务情况,通过邮箱gjcggc007@163.com报送上月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1)、典型做法和案例。督促本地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me.megawise.cn/fuwu)按月报送上月服务情况(附件2)。 附件:1.服务情况汇总表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