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申报2019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根据省级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式。
2.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std.gov.cn:81/)”网站,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
二、立项评审
1.省科技厅根据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和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2019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拟于2019年6月上旬进行年度第一次评审,组织对2018年10月16日0时至2019年5月20日24时前申报推荐项目的立项评审。
3.前期申报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如无重大调整,只是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24个月内再次申报时,提交原有专家论证意见即可。
4.2019年度评审未通过立项的项目,省科技厅通过申报评审系统向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反馈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申报材料
1.各类平台申报项目申请书;
2.各类平台申报项目证明材料;
3.各类平台申报项目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论证专家组人员签字表、经专家组长再次签字确认的专家组论证意见)
4.有关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5.申报的纸质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按照相应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的份数,快递寄送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大厦一楼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邮编:050021。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类平台的管理办法及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申报推荐系统内下载。
2.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研发平台建设三年目标和年度目标,分解到本系统、本地区三年和本年度任务数量指标,统筹规划计划,严格掌握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把好申报推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关口,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工作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计划任务目标。
3.认真组织好申报材料的专家论证。依托单位要聘请本学科(技术)领域相关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影响力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相关平台论证大纲,对编制的申请书、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人参加论证会。
4.申报的研发平台名称不能与已有的研发平台重名。已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信息,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查询。
5.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咨询电话
(一)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1.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梁 超 电话:0311-85800359
李志平 电话:0311-85876686
2.技术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同正 电话:0311-85829545
3.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郭卫东 电话:0311-85885556
(二)技术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胡立娜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三)纸质申报材料接收机构: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580619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