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重庆: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实施

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其中:重大建设项目877个,总投资约2.6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3600亿元;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266个,总投资约1.3万亿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重大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家支持,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支撑投资稳定增长,突出抓重点、促开工、快建设、早投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提速实施、投资放量、安全稳定,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二、全方位压实工作责任

总结好、运用好“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经验,建立市领导“抓项目稳投资”定向联系调研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专班分工调度等作用。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区县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配合责任,专班、专案、专人做好重大项目精准调度。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建立市级重大项目新开工、在建、前期项目“三张清单”,健全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服务。

三、全面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落地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项目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五年储备、三年滚动、年度实施”推进机制,确保事项化、项目化、清单化落实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逐项建立工作台账,统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时序,做好行业间、区域间项目平衡,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追踪进展情况并开展调度。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牵头项目工作台账,有序推进有关重大项目科学论证、逐年实施。

四、不断提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有关要求,加快研究出台本行业、本部门操作细则,强化空间、用地、技术协同论证,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积极运用审查意见创新加快前期工作。要按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开展前期论证,按时、保质完成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同机制、工作责任制等政策措施。

五、统筹加强要素综合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调节力度、节奏和重点,强化政策预研储备,丰富政策工具箱,提升市级重大项目相关政策措施的含金量、精准度。强化涉及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统筹把关,制定和实施政策措施要坚持系统观念,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防止政策效应过度叠加,影响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放量。要依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持续深化“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对接机制。要畅通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间的对接通道,用好信贷资金、债券资金、股权融资、保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项目可持续发展投融资模式。要加强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的统筹保障,加大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争取力度,统筹市和区县财政性资金,盘活各级存量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做好建设用地统筹保障工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纳入用地计划保障范围。

六、分类做好调度服务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抓实市级重大项目新开工、在建、前期项目“三张清单”,紧盯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关键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分解目标到旬,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开展分类调度服务。对计划一季度新开工项目,倒排开工计划,核对开工前置审批要件,抓紧开工准备,力争早落地、早开工、早放量。对在建项目,锚定建设实施关键节点,梳理制约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放量的卡点难点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对计划一季度开展前期工作并于年内开工的项目,锁定主要前期工作有关审查审批节点,早对接、早介入、早审查。对市级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卡点难点问题,按照项目法人与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重点工作专班等)等层级依次开展调度。其中,百项重点关注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办跟踪督办。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重大项目库)填报当月调度信息,其中完成投资数据应与报送统计部门联网直报数据保持一致。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对项目建设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22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

      2.2022年市级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21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