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现将意见予以公开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时代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把发展数字经济摆在战略位置来抓
(一)重要意义
新时代的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呈现技术迭代加速化、数据要素市场化、产业布局赛道化、实体融合深度化、市场培育场景化、要素支撑生态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全省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快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的必由之路,是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筑牢未来竞争优势的战略抉择,必须坚持以一以贯之的定力、赶超一流的雄心、敢为人先的胆识、开放包容的思维、科学专业的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着力培育产业新赛道,着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三)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持续快于全省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努力实现规模倍增、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5%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0%以上,加快打造中部地区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努力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基本建立创新引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数字产业体系,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加快突破1万亿元,形成VR(虚拟现实)、物联网等一批超过1千亿元的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培育若干市场占有率全国排名前列的产业赛道,部分优势赛道形成全球领先优势。
——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装备数控化率力争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物流、金融、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普及,商贸、文旅、康养、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新智造、新文创、新零售等跨界融合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整合全省资源创机会、供场景,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场景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场景建设长效机制,打造一批标杆性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场景建设成为江西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名片。
——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多层次创投体系不断完善,数字人才加快汇聚。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信息基础设施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达到全国上游水平。“赣服通”“赣政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成,适宜数字经济成长的一流生态基本构建。
二、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做优做强做大数字经济
(一)数字技术创新工程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南昌VR、鹰潭智慧、上饶大数据等数字经济领域特色科创城建设,提升南昌高新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发展能级。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聚焦VR、移动物联网、LED(发光二极管)等领域,力争在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上取得突破,支持更多企业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聚焦数字经济优势领域细分方向,布局建设省实验室、重组省重点实验室,部署建设一批高水平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高端研发机构共建行动,全面深化与中科院、中国信通院等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共建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
2.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梳理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目录,精准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建设省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和科技协同创新体(院),力争在智能传感器、新型半导体、高密度电路板、光电材料等数字产业化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在电控系统、高精密数控机床、工业设备数据采集和相关协议合法兼容、农业智能装备等产业数字化技术上实现新进展。密切跟踪“元宇宙”未来趋势,统筹VR、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发展,支持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渲染处理等核心关键技术,支撑相关软硬件设备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突破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物联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统筹谋划布局量子通信、类脑智能、6G等重大前沿技术。实施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建设数字人才队伍。制定实施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专项政策,深入实施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省“双千计划”、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加快引进海内外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力争引进50名左右数字经济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实施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培育新时代“数字赣商”,培养500名左右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家、创投家。实施新时代“赣鄱工匠”工程和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支持省属高校、技工学校、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建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培养2万名以上“数字工程师”。
(二)产业赛道赶超工程
1.布局一批产业赛道。深入研究数字产业细分赛道,聚焦专业芯片、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智能终端、信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基础赛道,VR、“元宇宙”及数字孪生、信息安全和数据服务、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新兴赛道,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数字健康、数字文创、智慧家居、智慧能源、数字降碳等融合赛道,“一道一策”推动产业能级跃迁。持续开展数字经济风口研究,对赛道布局进行适时调整、动态更新。
2.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按照抢占新赛道、补强产业链、塑造新优势的思路,深入实施招大引强“三百工程”、“三请三回”、“三企”入赣,开展“5020”项目攻坚行动,招引一批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年度“项目大会战”,推动重大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研究建立针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特点的服务保障机制,在产业基金、场景供给、数据开放等领域给予“一揽子”支持举措;对具有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3.培育一批重点企业。紧扣赛道发展方向,以平台化思维推动与头部企业深度对接,以定制化方式赋能独角兽企业市场拓展,以营商环境优化支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梯队。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国有企业实施平台化发展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资本市场对接,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孵化更多独角兽企业。综合采取财政奖补、基金引导、股权投资等方式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上云用数赋智工程
1.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编制转型路线图,明确转型目标、方向和任务,探索不同行业推进数字化转型的模式和路径。开展“产业大脑”建设应用试点,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挖掘产线级、车间级5G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打造3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5-10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达到6亿次,培育1000个工业APP。推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企一战略”和“一把手”负责制,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板。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大中型企业深度上云,企业上云数突破8万家。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培育2000个以上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2.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制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把发展新文创作为提升赣鄱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引进腾讯、网易等头部企业数字文创平台,挖掘红色经典、景德镇陶瓷、海昏侯国遗址、汤显祖戏剧等文化时代内涵,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视听、数字艺术、电竞动漫、沉浸式体验、超高清视频等新业态新模式,引育原创设计、研发制作、IP运营、代理发行企业,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IP产品。开展传统商贸云化改造提升,培育智慧商圈,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等为特征的新零售,推动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规范健康发展。建设智能仓储和智慧物流体系,推进北斗导航、车联网应用,开展“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创新,发展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文化金融等试点示范,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支付清算、跨境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应用。
3.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着力补齐城乡数字鸿沟。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推动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和乡村数字治理,加快智慧农业“123+N”平台建设。培育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深化卫星定位、物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应用,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追溯机制,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培育数字新农人、乡创客,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
4.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加快开发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全省统一的开发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开发区”标杆,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业态,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
(四)“全景江西”建设工程
1.统筹谋划应用场景。研究制定全省创新营造数字技术应用场景行动计划,全域构建与数字化发展高度契合的多元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全景江西”。推动各部门、各市县资源整合,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推动政务服务、数字治理、数据资源的标准化、共享化、集成化。深化推进政务服务、政府运行、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拓展提升“赣服通”“赣政通”功能,助力打造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围绕精细智能的数字治理场景,有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智慧水利、数字乡村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围绕跨界融合的智能生产场景,深入推进生产制造、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现代农业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围绕智慧共享的数字生活场景,推进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教育就业、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重点打造“智慧交通”“VR+教育”“VR+培训”“VR+医疗”等具体应用场景,支持南昌、鹰潭等地开展智慧交通试点。
2.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探索“政府搭台、各方出卷、企业答题”模式,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链接。组织各地各部门、企业分别提出诉求,梳理形成“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搭建线上线下发布平台,举办场景沙龙、对接会等主题活动,将应用场景转化为市场机会。启动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为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和市场验证。完善共建共享机制,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组建场景建设联合体,协同开展场景建设。
3.加快场景示范推广。组织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计划,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提供集成应用平台。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用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在全省建设5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区、推荐推广30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培育3000个左右具有爆发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五)空间布局优化工程
1.建设创新引领区。发挥南昌省会城市优势,强化创新源、动力源和辐射源作用,建设江西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依托南昌VR、电子信息等产业基础和优势,在九龙湖区域建设“元宇宙”试验区,构建以九龙湖区域为核心,以南昌高新区、南昌经开区、南昌小蓝经开区为支撑的“一核三基地”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2.建设承接转移示范区。积极对接数字大湾区、数字长三角,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数字产业梯度转移,创建数字经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支持赣州发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省域副中心城市优势,抓住赣深高铁开通机遇,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壮大信创、区块链、智能家居等产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资源延伸承载地。协同吉安等地打造赣深数字经济走廊。支持上饶大力发展数字文娱、智能制造等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网络游戏研发、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基地。协同鹰潭等地打造对接G60科创走廊、定向承接长三角数字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支持九江、萍乡等地建设产业合作平台,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强与武汉、合肥、长沙等地在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对接合作。
3.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制定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各地依据自身基础和发展条件,明确赛道主攻方向,选择一定区域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全省统筹建设100个数字经济集聚区。支持赣江新区发挥国家级新区优势,加快吸引知名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支持鹰潭打造“智联鹰潭2.0”版,建设千亿级的全链条物联网产业集聚区。支持吉安智能终端制造、九江电子元器件、抚州大数据、景德镇数字文创、宜春智慧新能源、新余智能安防、萍乡智慧旅游等数字经济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与地方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六)数据市场培育工程
1.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加强政务信息化管理,坚持集约共建,切实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动态发布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推动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纳入。依托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和开放。完善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省市县“一地创新、全省受益”的数据共享应用模式,推动数据回流,提供多样化、定制化数据服务。健全公共数据授权开放管理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开展公共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举办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
2.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对接机制,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探索开展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加快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省建设,探索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电子信息、有色金属、有机硅、生物医药、纺织、家居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鼓励企业依法依规运用消费大数据,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3.探索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加强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相关基础规则和制度研究,推动数据标准化、资产化、资本化。按照政策要求,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及配套机构,规范数据入场交易。积极引进并培育壮大数据服务商。鼓励设立社会性数据经纪机构,规范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争取建立有色、中医药等面向全国的数据交易平台,打造全国性数据市场节点。
(七)数字基建支撑工程
1.全面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双千兆”建设,推动5G网络城市和乡镇全面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开发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千兆光纤网络逐步向行政村延伸覆盖,家庭用户普遍具备千兆接入能力、大型企业机构具备万兆接入能力。加快部署基于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下一代互联网,全力推进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提升骨干网络和省际出口承载能力。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推进卫星互联网、车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2.统筹建设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实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落实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要求,以“一核四副两备”(南昌为核心,九江、上饶、赣州、宜春为补充,抚州、鹰潭为备份的数据中心空间布局)为重点,科学合理布局全省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对接“东数西算”工程。推进数据中心从存储型向计算型升级,推动数据中心与多元算力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云、边、超、智”多元协同数网融合的算力体系。加快对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数据中心进行整合和绿色节能升级改造,新建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控制在1.3以下,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3.稳步发展融合应用基础设施。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重点发展协同便捷的智慧交通设施,支持智慧公路、港口、机场等建设。推动智慧电网、智慧管网、智能充电桩等建设,加快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多能协同的能源数字管理平台、多元融合高弹性能源互联网。推动智慧生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机制,优化环境治理与灾害应急设施支撑。
(八)开放合作共赢工程
1.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企业和顶级研究机构,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和补链招商。“一企一策”实施头部企业落地计划,招引国内外领军企业在赣设立区域总部、研发总部、业务总部、平台总部。纵深推进省政府与阿里巴巴、华为、腾讯、网易、商汤、中兴、中国电子等战略合作协议,将准头部、潜在独角兽企业总部作为招商重点。创新合作共赢模式,引入“事业合伙人”机制,共同建设产业平台、研发项目、数字人才培训基地。深化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战略合作,推动江西成为基础电信企业转型升级的先导区。
2.夯实对外开放合作平台。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建设,发展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新业态。高水平举办世界VR产业大会等重大活动,打造数字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高端对话平台。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创新制度供给,营造数字经济发展一流生态
(一)改革创新政策
1.健全制度标准。加快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地方立法进程,为统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两化融合、VR、移动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
2.构建包容环境。坚持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破除“隐性壁垒”。开展“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登记改革,深化“宽入严管”的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探索建立应用场景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包容期”管理,依法审慎开展行政执法。
3.创新监管模式。深化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运用,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探索“沙盒监管”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领域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预留发展空间。对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对触及法律法规红线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数据等知识产权保护。
4.强化安全保障。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加强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评估,强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商业活动的监督和约束,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治理。推广应用区块链、数据安全沙盒、隐私计算等技术,保障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完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等要求。
(二)人才专项政策
1.引进高水平数字人才。制定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列入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制定“高精尖缺”数字经济引进人才政策,在研发、落户、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更具吸引力的政策。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给予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荐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认定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办法自主决定薪酬水平。开展赣籍数字经济人才回归专项行动,建立赣籍数字经济人才联盟。
2.培育“新职业”人才。进一步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支持高校设置数字经济类学科专业和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在新增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提升本土高校数字经济领域毕业生留赣比例。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省有关政策,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实训基地,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赣鄱“数字工程师”培养培训力度。
3.激发数字人才活力。持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技能型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适当延长评价考核周期。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畅通特殊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面向市场遴选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4.优化数字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优先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创新创业。健全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社会保障、权益保障、职称评价等政策制度,完善适应新职业、新工种变化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措施。
(三)融资支持政策
1.设立专项基金。依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专门设立省数字经济发展子基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鼓励社会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参股设立各类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来赣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
2.支持企业上市。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通过股改、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推动数字经济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建立省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首发上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上市奖励。
3.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信贷和保险服务。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云量贷”“人才贷”“数字化转型贷”“文企贷”等产品,用好“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
(四)财税支持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省级相关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场景、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等支持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支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进一步降低数字经济企业成本。落实数字经济领域高端紧缺人才个税相关优惠政策。
(五)要素支撑政策
1.强化数据支撑。探索建立以数据应用渗透率、数据质量、数据价值转化为重点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编制政务数据开放对接清单,推动促进各地各部门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探索构建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依法允许医疗、交通、金融等特定领域公共数据授权特定机构进行开发利用。
2.加强土地保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单独选址项目清单的数字经济发展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数字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3.降低用能成本。推动能耗、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开通数字技术企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企业电力接入。
四、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数字经济治理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江西省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成立省数字经济办,设在省发改委。成立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数字经济前沿技术和发展风口研判。组建数字经济研究院、企业家俱乐部、业态共治理事会等支撑性机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工作人员数字素养。
(二)强化工作合力。省数字经济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承担起牵头组织、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评价等具体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识共为、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重点工程和政策举措。市县要同向同为,凝聚起发展数字经济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创新试点在赣布局,在争创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IPv6应用等试点示范上取得突破,推动打造国家“03专项”试点示范升级版。统筹推进省内重点领域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各部门在场景培育、数据开放、产业集聚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强化考核激励。在国家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的基础上,构建江西数字经济指标统计机制。建立健全数字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每年发布全省数字经济白皮书。强化各地发展数字经济考核,进一步调动部门、市县、开发区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经验,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