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启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闽政〔2022〕6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试点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符合《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条件、有意开展试点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请参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编制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同意。
2.省科技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联合审议,确定试点单位名单,启动试点工作。
二、申报时间
试点单位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截止。有意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5份报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曾金埕
电话:0591-87862395
邮箱:zengjc@kjt.fujian.gov.cn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2月15日
闽科成函〔2022〕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
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闽政〔2022〕6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试点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符合《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条件、有意开展试点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请参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编制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同意。
2.省科技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联合审议,确定试点单位名单,启动试点工作。
二、申报时间
试点单位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截止。有意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5份报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曾金埕
电话:0591-87862395
邮箱:zengjc@kjt.fujian.gov.cn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
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一、意义与必要性
结合单位实际,赋权试点拟解决成果转化的具体问题和障碍,对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性可能产生的作用与影响等。
二、前期工作基础
本单位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成果数量(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开展“五技”合同登记和科技成果转化年报统计相关情况,近三年成果转化的方式、数量、金额、收益分配情况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已有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体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情况。对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总体情况。
三、工作思路
本单位开展赋权试点的主要思路和原则。
四、试点目标
本单位开展赋权试点的目标、实施周期、成果范围、知识产权类型、成果数量、预期成效等。
五、试点主要工作任务
1.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责任部门。
2.建立本单位赋权成果负面清单制度。
3.梳理本单位拟开展赋权、促进转化应用的初步成果清单。
4.本单位赋权的管理制度、条件要求、范围类型、协议签署、工作流程、决策机制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
5.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组织建设、功能作用、服务内容等。
6.本单位赋权试点相关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与科研诚信机制建设。
7.其他试点任务。
六、组织实施
试点单位内部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及时总结经验等相关问题的组织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