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科学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现面向全省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集目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属于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引领和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征集范围和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或省外合作单位,重点聚焦“生物与农业领域、环境与生态领域、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电子信息领域、人口与健康领域”。
三、征集要求
1.应立足我省资源优势或独特技术优势,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提出。可结合我厅征集到的企业技术需求(见附件2)凝练指南,也可根据实际单独提出。
2.研究方向设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
3.研究方向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词汇。
4.每项项目经费总额260万元左右,实施周期为4年。
5.应避免与国家各有关科技部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6.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7.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并争取在吉林省内应用转化。
8.支持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有合作的省外科研力量申报。
9.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柔性引进的域外人才申报。
四、有关要求
本次征集采用在线填报方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组织在线填报提交项目建议书。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项目建议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方为有效建议。推荐函纸件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处,推荐函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日。
项目建议书填报网址:
http://base.jlsci.cn/admin/tianbao/yuadd.do
联系方式:吉林省科技厅基础处,88971017
附件: 1.项目建议书(系统填报)
2.企业技术需求参考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