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规定和绩效评估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信息、工程、材料等领域的学科重点实验室32家,企业重点实验室36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同行专家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材料要求
请按照《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2)要求填写评估材料。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评估材料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省重点实验室系统内提报,实验室基本信息、近三年承担科技项目及成果统计等数据从实验室年度报告中统计生成,无须手动填写;本次评估实行无纸化办公,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时间安排
各依托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评估材料填报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省重点实验室系统上传至省科技厅。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3月15日8:00
依托单位提交评估材料截止时间:3月20日17:00
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3月22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会议答辩、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丁德军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 66777031
附件:
1.参加2019年度绩效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山东省科技厅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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