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特色小镇专项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设立特色小镇专项,支持相关重点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向
(一)支持范围:2020年、2021年认定的8个特色工业小镇,包括长沙市长沙县江背机械制造小镇、长沙市浏阳市社港正骨医药制造小镇、株洲市芦淞区白关服饰小镇、株洲市芦淞区航空小镇、常德市临澧县新安钙质新材料小镇、益阳市沅江市船舶制造小镇、永州市祁阳县白水纺织小镇、永州市蓝山县皮具箱包小镇。
(二)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一平台、三基础”项目建设。“一平台”指特色小镇所在地方政府或国企投资的企业孵化、创新创业、技术转化、电商物流、质量检测、就业培训等产业服务平台。“三基础”指服务于小镇特色发展所必需的对外主要物流通道、环境综合治理、公共服务设施等3大类配套基础项目建设。
二、安排原则及方式
(一)安排原则。主要遵循“三个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未获得支持或获得支持较少的特色小镇,优先安排既往工作推进有力的特色小镇,优先安排已纳入小镇建设方案项目库的已开工项目。
(二)安排方式及标准。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低不低于200万元、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市发展改革委在特色工业小镇四至范围内,根据支持范围和方向择优申报。每个特色小镇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及方向,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获得项目代码。
2、前期工作完善,完成可研等前期审批手续,落实项目用地和环保手续,2021年已开工或者具备202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条件。
3、项目2019年以来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2022年未在其他业务口径安排专项资金,项目业主单位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项目有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渠道,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市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文件。请示文件必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已衔接落实市级、县级配套资金,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含隐性债务)” 。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证明等)。
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必要性及意义、纳入项目库情况、实施期限、总投资及构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2022年申报其他业务口径专项支持情况等)。
4、项目前期文件(在建项目提供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新开工项目提供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文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金到位证明、完成投资证明、真实性承诺函等)。
6、县级发改部门审查意见(县级发改部门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的审查意见,需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字)。
(三)申报程序
1、市州申报。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发改局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县(市)发改局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后,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核实汇总后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
2、审查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查,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处务会、委主任办公会、委党组会等审查通过后,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计划下达。根据项目申报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年度支持项目和专项补助金额,按程序报审后下达投资计划。
四、工作要求
1、所申报项目必须与特色小镇建设方案密切结合。请各特色小镇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解决产业发展共性瓶颈问题,积极谋划重大项目,抓紧完善前期工作手续,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指导把关,重点核对总投资、业主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等内容,确保前期工作印证资料合规完备、真实有效,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对照申报材料要求逐一查漏补缺后,再出具资金申请文件。
3、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于2月21日下班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及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电子版报邮箱hnfgwghc@126.com。
联系人:朱江 89990976,张薇 89990763
附件: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特色小镇专项项目申报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