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名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8〕42号)等要求,各市筛选上报了各类示范项目资料,并统一编制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实施方案。经审查、公示,现将各类示范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对工程类示范项目和试点基地,实施属地管理,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公布的示范名单,进一步完善本市年度示范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厅备案。对示范城市(区、镇),有关地方政府是实施主体,要对照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确定实施路径,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加强示范建设管理。各市要建立有效的示范建设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及时调度进展情况,扎实推进示范建设。对工程类示范项目,在不降低示范标准、建设规模等前提下,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示范项目,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示范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三、及时组织评估验收。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最迟于2019年8月31日前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前出台推广集中体验式教育工作指导政策,其他各类示范工程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至少在示范实施期满前1个月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各类示范实施完毕后,各市应按照有关标准条件进行自评、初验,初验合格的可随时申请省级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示范实施情况,不定期分类组织评估、复验。对逾期未完成示范任务或未通过评估验收的,通报撤销示范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陈恒亮;0531-87087011,87087012;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联系人及电话:曹延东,0531-87087018;邮箱:jnkjc@shandong.cn。
4.2019年度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市(县、区)名单.docx
7.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