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冀制强省〔2021〕2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按照《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安排,现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在前期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培育基础上,围绕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应用、关键领域数字化赋能、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建设,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通过试点先行、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标杆案例,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为2021、2022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详见厅网站通知栏《关于公布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二)项目在2022年2月底前能达到验收条件,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符合细分领域重点支持方向。申报工业互联网模式应用类、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类的项目,实际投资额需在500万元以上;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的项目,实际投资额需在200万元以上。
(四)列入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典型案例的,取得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或奖励的,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评定的,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被列为我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试点。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交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审核后,由各市工信局向省工信厅统一推荐。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每个申报项目选择试点方向不超过1个。
(二)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项目,列为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
(三)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已备案并通过验收的试点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2021年、2022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企业,指导企业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项目申报。
(二)请各市局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随附佐证材料准确有效。
(三)请各市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一并加盖公章,于1月27日前将推荐意见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四)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李胜茹 0311-85866029
裴进峰 0311 - 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