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冀科农〔2022〕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办法》(冀财规〔2020〕12号)有关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发布,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
项目申报请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00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17:00
网上归口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17:00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7日17:00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邮编050021
联系电话: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0311-85881518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0311-82620020、0311-86252089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2022年度河北省农业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重点领域一:现代特色种业创新
优先主题一:特色农作物新品种(指南代码:6010101)
重点支持强筋和节水小麦、鲜食玉米、“双高”大豆、薯类、谷子、杂粮、蔬菜、食用菌、苹果、梨、葡萄等特色农作物新品种的种子规模化繁育与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应当是2019年以后(含2019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品种应当有明确的创新内容,符合河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新品种要形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配套栽培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栽培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特色畜禽、水产新品种(指南代码:6010102)
重点支持具有河北特色的生猪、蛋鸡、奶牛、肉牛、肉羊、海参、对虾、贝类、河鲀、鲆鲽地方优质畜禽、水产品种的规模化繁育与养殖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应当是2019年以后(含2019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品种应当有明确的创新内容,符合河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特色畜禽、水产品要形成一定规模的品种供应能力,并形成配套的繁育技术体系、养殖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养殖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二:现代物资装备升级
优先主题一:小型农机(指南代码:6010201)
重点支持经济作物与园艺作业智能装备、设施栽培智能装备、水肥一体化智能装备、畜禽智能养殖装备、农产品高效实用初加工装备等的试制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开发的新产品及新生产工艺。
绩效目标:要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二:智慧现代农业(指南代码:6010202)
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送及“互联网+”等智慧农业发展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2019年(含2019)以后开发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系统。
绩效目标:设备要达到国家产品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技术和平台要建立信息化的系统和平台,并进行一定规模示范,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
优先主题三:作物安全生产投入品(指南代码:6010203)
重点支持生物肥料、生物型杀(抗)菌(虫)剂、生物安全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源和微生物源防腐保鲜剂、环保栽培基质等绿色投入品的中试生产与应用试验。
基本要求:作物生产绿色投入品应当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取得的具有技术先进性(专利、标准、新技术等)的新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
绩效目标:作物生产投入品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要达到一定的产品生产规模和试验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四: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投入品(指南代码:6010204)
重点支持植物源和微生物源防腐保鲜剂、高效绿色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等绿色养殖投入品的中试生产与应用试验。
基本要求: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应当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取得的具有技术先进性(专利、标准、新技术等)的新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
绩效目标: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要达到一定的产品生产规模和试验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升
优先主题一: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指南代码:6010301)
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作物土壤改良、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的转化与熟化。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的新技术。
绩效目标:新技术要形成技术标准或新产品等,并建立规模示范基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要达到一定的生产和试验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现代养殖技术(指南代码:6010302)
重点支持河北特色优势畜禽和水产产品健康高效养殖技术的转化示范。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的新技术。
绩效目标:要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养殖技术规程或标准;要达到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建立养殖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三:农产品精深加工(指南代码:6010303)
重点支持营养健康主食、乳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肉制品、蔬菜加工及功能食品等新产品及其配套生产工艺和装备,农产品功能成分提取技术及工艺转化。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必须是2019年(含2019)以后取得的新技术和开发的新产品。
绩效目标:新技术要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优先主题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南代码:6010304)
重点支持农产品有害物残留降解、检测、产品质量控制与追溯等技术的转化与示范。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是2019年(含2019年)以后的新技术。
绩效目标:要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技术规程或标准;要达到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建立示范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河北省域内于2020年1月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注册资金应当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报项目应当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省直有关涉农部门、单位可推荐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参加申报。
2.科技成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鉴定(评价)、登记、认定或审定。
3.科技成果主要在我省范围内适用,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服务。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当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5.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转化科技成果应当是自有成果,且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
6.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
8.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京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
2.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入驻企业、星创天地建设企业申报的项目或中试地点在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单纯技术引进、简单扩大规模的项目;
3.不属于《202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4.正在承担农转资金项目的负责人和企业。
(四)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资助额度
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用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30万元。
(六)组织形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限额推荐(具体数量见附件)。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加盖公章正式行文,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向所属推荐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
2.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并在线打印。
3.相关附件在线上传,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
(2)科技成果佐证材料。新品种:区试报告、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批文、注册证书。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需提交评价鉴定证书及相关材料。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佐证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申报企业须提供上年度会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须提供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会计报表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4.报送纸质材料。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行文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2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
5.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封面、申报书、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报书”首页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在书脊上部注明申报项目的名称。
附件1
2022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名额
名 称 |
推荐名额(项) |
石家庄市 |
21 |
邯郸市 |
14 |
邢台市 |
14 |
衡水市 |
10 |
沧州市 |
14 |
保定市 |
16 |
承德市 |
9 |
张家口市 |
14 |
廊坊市 |
8 |
唐山市 |
13 |
秦皇岛市 |
7 |
定州市 |
3 |
辛集市 |
3 |
雄安新区 |
2 |
省农科院 |
2 |
省科学院 |
1 |
省教育厅 |
6(河北农业大学2,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各1) |
附件2
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领域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负责人身份证号 |
申报金额 (万元) |
企业注册地县(市、区) |
承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推荐单位 |
注:以上信息涉及征信和拨款,务必准确无误。